教理第十一课:
十诫 (第四部分)

教理第十一课:十诫 (第四部分)

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害你的近人。

第八诫禁止在对别人的关系上歪曲真理。基督信徒要作天主的见证,而天主是真理,天主要真理。 (2464) 真理是一种德行,在于表示自己的言和行为真,避免口是心非、假装与伪善。(2468) 违反第八诫的罪恶包括伪证,虚誓,诬蔑,诽谤,武断,谄媚,说大话与谎言。谎言的严重性,依照其所歪曲的真理本身,环境状况,撒谎者的意图,以及受害者所受损害的程度而衡量。(2484)

基督徒不应以为主作证为耻。在要求为信仰作证的情形中,基督徒应毫不含糊地明认自己的信仰。 (2471)

基督徒参与教会生活的责任,促使他们作福音及源自福音之义务的见证。这种见证就是把信德以言以行传下去。见证是一种正义行为,证实真理或使人认识真理。(2472)

即使犯错者已被宽恕,关于正义与真理所犯的一切错误,仍有补偿的责任。如果对受害人无法直接赔补,应该以爱德的名义,给予道义上的补偿。这项赔偿的责任也涉及侵犯他人名誉的罪过。 (2412)

第九诫:不可贪恋你近人的妻子。

第九诫教人提防贪恋及肉身的贪欲。(2529) 它使我们想起耶稣所说的话:「凡注视妇女,有意贪恋她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玛窦福音5:28)受过洗礼的人应该对肉身的贪欲及错乱的欲望继续战斗;靠天主的恩宠,而借着贞洁的德行,纯正的意向,眼目的纯洁,及祈祷,他可达到目的。 (2520)

羞耻心是一种美德,它是指拒绝揭露应该隐藏的。羞耻心引领我们对别人的注视与举止。(2521) 羞耻心亦是端庄,以及它告诉人对衣着的选择。(2522) 羞耻心使人有一种生活方式,得以抗拒时尚的诱惑,与流行意识型态的压力。(2523)

第十诫:不可贪恋你近人的财物。

第十诫禁止贪心及对地上财富的占有欲。此诫命还禁止人有行​​不义的欲望,以致损害近人的世间财物。(2536) 第十诫也禁止嫉妒;嫉妒是当一个人看到别人的财产而感到不快,也是想将之据为己,即使非法也不惜。(2539)

违反第十诫的其他罪行包括:那些希望从商品短缺或商品价格上涨中受益的人,那些希望自己的同辈为自己的利益而变得贫穷的人,那些希望疾病和疾病为自己的利益传播的人,那些想要垄断公司并使用不公平做法来吸引竞争对手客户的人。(2537)

对真正幸福的渴望,使人解脱对现世财物的过分依恋,而在享见天主及在天主的真福中得到满足。 (2548) 天主的圣民还要靠从天上来的恩宠奋斗,以获得天主所许的财富。为了拥有天主、瞻仰天主,基督信徒消除自己的贪欲,并靠天主的恩宠,战胜安逸和权势的诱惑。(2549)

反省:

  1. 对或错:说谎是相反第八条诫命的罪。
  2. 对或错:如果某人原谅你的不公正待遇,则无需赔偿。
  3. 对或错:基督徒在穿着,说话和行动上应该有羞耻的心。
  4. 对或错:贪心与嫉妒是相反第八条诫命的罪。
  5. 对或错:基督徒可以希望坏事发生在其他人身上,使他们能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