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亚当到基督

从亚当到基督

在罗马书第五章 12-21 节中,圣保禄宣讲亚当的罪, 与天主借着基督的恩宠相比较。他说:「故此,就如罪恶借着一人进入了世界,死亡借着罪恶也进入了世界;这样死亡就殃及了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成义也是如此。」(罗马 5:12)圣保禄告诉我们,罪是借着第一个人亚当的罪,而进入世界的。亚当的罪是他悖逆了天主的旨意。天主对亚当说:「乐园中各树上的果子,你都可吃,只有知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创世纪 2:16-17)

亚当和他的妻子厄娃吃了禁树上的果子,因为他们悖逆天主,罪恶进入了世界; 死亡也进入了世界,所有的人都受制于罪恶和死亡。圣保禄所用的 「罪恶」这个词, 指的是掌控人类的可怕力量 — 一种邪恶的力量,它使人反抗他的造物主,并使人将自己的欲望和利益置于天主的圣意和他同胞的利益之上。

圣保禄也说,「没有法律之前,罪恶已经在世界上;但因没有法律,罪恶本不应算为罪恶。」(罗马书 5:13) 在这里,「法律」是指天主启示给梅瑟的旧律法。 「没有法律,罪恶本不应算为罪恶」,并不是说在旧律法之前,世界上不存在罪;但这是否意味着在旧律法或诫命之前,人不知道罪?不,因为在旧律法之前,人类有所谓的「自然道德律」。

造物主赐给人作自己行为的主人,并为了真理和美善有管理自己的能力,人于是分享造物主的智慧和美善。 「自然道德律」表达原始的道德意义,允许人以理性分辨,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何者为真理,何者为谎言:自然道德律是写在、刻在全体及每一个的心灵上,因为它就是人的理性,命令人行善,禁止人犯罪。 (天主教教理 1954)

有人可能会问:既然已经有了「自然道德律」,那为什么还需要诫命呢?天主教教理解释说:「自然道德律」这由人的理性发出的命令,如果不是有一个更高理性的呼声和解释者,便不能有法律的力量,对此更高理性,我们的心神、我们的自由是应该俯首服从的。 (天主教教理 1954) 换句话说,天主赐予的诫命是必要的,以便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自由意志顺服天主的权威。

圣保禄继续说:「但从亚当起,直到梅瑟,死亡却作了王,连那些没有像亚当一样违法犯罪的人,也属它权下:这亚当原是那未来亚当的预像。」(罗马书5:14)生活在基督之前的义人,如亚巴郎、梅瑟、民长们、达味等,都是基督的「预像」。然而,尽管他们是义人,他们仍然要死。他们死后,必须在阴府等待基督降临到他们那里,为他们打开天堂的大门。

圣保禄总结道:「但恩宠决不是过犯所能比的,因为如果因一人的过犯大众都死了;那么,天主的恩宠和那因耶稣基督一人的恩宠所施与的恩惠,更要丰富地洋溢到大众身上。」(罗马书 5:15)圣保罗清楚地表明,基督的恩赐与借着亚当的罪而侵入人类的罪恶病毒的灾难性影响形成鲜明的对比。罪就像病毒,它可以感染任何人。但是,针对这种病毒,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对此,圣保禄说:「法律本是后加的,是为增多过犯;但是罪恶在那里越多,恩宠在那里也越格外丰富,以致罪恶怎样借死亡为王,恩宠也怎样借正义而为王,使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获得永生。」(罗马书 5:20-21)在这里,圣保禄宣称, 天主的恩宠胜过人的犯罪倾向。无论一个人因特定的罪而感到多么困顿, 天主的恩宠给了人们未来从罪中解脱的希望。但更重要的是,那些活着讲述他们从特定罪恶中解脱出来的人,可以见证天主恩宠的大能胜过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