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天主教徒为亡者祈祷,这是不对的。天主教徒不是为任何亡者祈祷,正确的说法是:天主教徒为炼狱中的灵魂祈祷。天主教教理将炼狱定义为死后的「最后的炼净」(天主教教理1031),这是为那些在天主的恩宠和友谊中死去的人所预备的,为的是使他们获得进入天国的福乐所必需的圣德(天主教教理1030)。这种「最后的炼净」达成三件事:(1)减轻仍存留的小罪的罪债;(2)清除对世俗财物的依恋;(3)减免已获宽恕的过往罪恶残留的暂罚。

罪过的赦免和与天主共融的恢复,包含着因罪所当受的永罚的赦免,但罪的暂罚仍然保留(天主教教理1472-1473)。这意味着,当一个人在忏悔与和好圣事中承认大罪后,从神父那里领受赦罪时,永罚(即地狱)被减免了。然而,因他所犯的罪(包括大罪和小罪)而应当受的暂罚仍然存在。

大赦是减免罪暂罚的方式之一:全大赦减免直到获得全大赦那一刻之前所当受的所有暂罚,而限大赦只减免一部分暂罚。另一种可以减免所有暂罚的方式,是神父给予临终者的「宗徒赦免」。那些在临终时领受这项特殊恩宠的信友,实在是有福的。

东正教基督徒不相信「炼狱」这个词。然而,他们相信死后有一个中间状态,那些尚未完全净化的灵魂可以在那里经历一个净化的过程,并且相信在世之人的祈祷可以帮助他们。

炼狱是十六世纪天主教徒与基督新教徒之间的一个主要争论点。特伦托大公会议在1563年的法令中重申了炼狱的存在以及为受苦灵魂祈祷的必要性。炼狱中的灵魂是「已得救」的;也就是说,他们确定会进入天堂,但他们必须经历那最后的净化,才能获准进入天堂。圣经告诉我们,任何不洁之物都不能进入新耶路撒冷(天堂)(参阅 默示录 21:27)。

在1922年,圣碧岳神父回忆说,他曾被一个炼狱中的灵魂拜访——一个晚上,他在祈祷时,看到一个老人家站在他面前。他无法想像在深夜时分,所有门都上锁的情况下,怎么会有人进入会院。碧岳神父对那人说:「你是谁?你有何事?」老人家回答:「我是毛罗的伯多禄,我于1908年9月18日死于这间神父住所,那时它还是一个老人院。我仍然在炼狱中。我需要一台弥撒圣祭才能获得释放。天主允许我来向你求助。」第二天,碧岳神父去查阅镇上的记录以证实这个人的故事,他发现确实有一个叫这个名字的人在那一天因一场火灾死在这个地方。

炼狱中的灵魂向有虔诚信仰的基督徒呼喊:「可怜我们罢!因为天主的手已触及了我们。请看我们的困苦,我们的痛苦像大海一样深重。请不要迟疑,来帮助我们,因为我们是孤立无助的。请快来帮助我们,因为我们不能自救。」炼狱中的可怜灵魂不能以自救的方式进入天堂。只有在世的人才能帮助他们。我们如何帮助他们呢?我们为他们奉献弥撒圣祭;将我们参与的弥撒奉献给受苦的灵魂;为他们争取大赦;为他们祈祷;例如:玫瑰经、拜苦路、九日敬礼等;透过苦修和自我克制;通过施舍行善。这些可怜的灵魂是感恩的灵魂。如果你帮助他们,他们也会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