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对门徒说:「我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你们也该照样彼此相爱。」(若望 13:34) 让我们将这条新诫命与肋未纪中的旧诫命进行比较,它说:「不可复仇,对你本国人,不可心怀怨恨;但应爱人如己:我是上主。」(肋未纪 19:18) 耶稣对旧诫命加上了更高的标准:「正如我爱你」。这条新诫命的意义之一在于,透过颁布这条诫命,耶稣将自己置于与天主同等的地位。天主赐下了爱邻人的第一条诫命,而现在,天主子耶稣又赐下了这条新的爱的诫命。确实,拥有权威的人可以发布命令、颁布法令,但这些都是基于特定时期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可以进行修改。另一方面,天主的诫命是完美的、不变的和普遍的;例如,犹太人和基督徒都认为十诫是基本且不变的。

在新诫命中,耶稣命令祂的门徒要像祂一样去爱:无私地、无偿地、有效地、正确地去爱。 (1)无私地-爱人时,将自己的需要置于他人需要之下。 (2)无偿地-自由地、自愿地去爱,不是因为我们觉得有义务去爱,也不期望任何回报。 (3)有效地-不仅用言语,而且用及时的真诚行动去爱。 (4)正确地-以正确的方式、出于正确的理由去爱,而不是以淫荡、虐待或操纵的方式去爱。

耶稣也说:「如果你们之间彼此相亲相爱,世人因此就可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若望 13:35) 耶稣指出,祂的门徒的显著标志就是爱;不是完美,不是虔诚,不是智力超群,也不是惊人成就。基督门徒的显著标记是对邻人的爱。如果我们真的渴望跟随基督的脚步,那么我们就不能满足于仅仅避免犯罪或做恶事。它是关于花时间、付出努力并出于对他人的爱而付出额外的努力。

宗徒大事录描述了早期基督徒的生活:他们专心听取宗徒的训诲,时常团聚,擘饼,祈祷。凡信了的人,常齐集一处,一切所有皆归公用;他们把产业和财物变卖,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每天都成群结队地前往圣殿,也挨户擘饼,怀着欢乐和诚实的心一起进食。他们常赞颂天主,也获得了全民众的爱戴;上主天天使那些得救的人加入会众。 (参阅宗徒大事录 2:42-47)

特土良是早期教会的神学家,他首次使用拉丁词 Trinitas 来描述天主,认为天主是三位一体、同等永恒、同质的神圣个体:圣父、圣子(耶稣基督)和圣神。他写道,二 世纪的人们看着基督徒说:「看看他们是多么彼此相爱。」

自早期教会以来,彼此相爱的教义和实践就根深蒂固于基督徒信仰中。圣热罗尼莫在他的一部著作中提到,宗徒若望年事已高,无法再长时间布道或讲话,他不会进行长篇布道,而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孩子们,你们要彼此相爱」。耶稣爱我们是为了拯救我们,因此我们爱邻人的动力应该是对他们救赎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