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圣事有两个要素:当圣事被施行和领受时传递给人的「超自然事实」(supernatural reality),以及在该圣事礼仪中进行的象征这种超自然事实的「标记」(sign)。例如,圣洗圣事的超自然事实是,它透过赦免罪过和注入圣化的恩宠,赋予了成义的恩宠。
圣洗的另一个超自然事实是,受洗者的灵魂会被留下圣洗的「印记」(character)或「记号」(seal)。圣洗的「印记」是一个不可磨灭的心灵印记,将受洗者融入基督的奥体——教会。这是一种本体性的改变(ontological change),它不仅改变了一个人的特质,更改变了那个人真实的存在和本质。它使人成为「新受造物」,成为天主的义子或义女,并使人成为圣神的宫殿。
关于圣洗是本体性改变的概念,最早于三世纪由迦太基的圣西彼廉(St. Cyprian of Carthage)提出。约一个世纪后,圣奥斯定(St. Augustine)进一步拓展了这一思想,指出这种改变不是靠人的努力,而是来自天主的恩宠。因此,他支持为婴儿洗礼的必要性,即使婴儿在受洗时尚无意识。婴儿不应该被阻止领受由圣事所带来的本体性的改变。十六世纪中叶的特利腾大公会议确立了圣洗「本体性的改变」为正式信条,使其成为天主教会的核心教导。父母或监护人不仅有权为孩子做决定,更有义务为孩子的身体和心灵的最大利益着想。
圣洗的超自然事实应验了耶肋米亚先知的预言:「我要将我的法律放在他们肺腑里,写在他们心头上;我要作他们的天主,他们要作我的人民。」(耶 31:33)。耶肋米亚所提到的法律写在人的心头上,以一种深刻而神秘的方式,代表了本体性的事实,即在受洗者灵魂中被铭刻的「印记」或「记号」。
天主的法律是如何刻在受洗者心头上的呢?透过内在的转化——圣神除去「铁石的心」并换上「血肉的心」,从而在受洗者的心灵和意念中创造出一种新的倾向;他们不再抗拒天主的法律,而是渴望遵守祂的诫命。他们不再是出于义务遵守天主的法律,而是出于对天主和对近人的爱。遵守天主的法律于是成为一种喜乐,而非负担。此外,随着受洗者学习分辨是非,并依此行事,他们开始体验到基督内的真自由。
象征圣事超自然事实的「标记」,由其「物质」(matter)和「形式」(form)组成。例如,圣洗圣事的「质料」是纯水,不是牛奶、果汁、汽水或任何其他液体,仅仅是纯水。圣洗圣事的「形式」是施洗者在礼仪中所宣读的话语;具体来说就是:「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付洗。」
圣洗圣事礼仪最早的形式记载于《十二宗徒训诲录》(Didache)第七章,这是一部早期基督徒文献(约第一世纪末至第二世纪初),提供了基督徒生活的实用指导;它将洗礼描述为核心的实践,并强调了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的洗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