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投石頭
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的故事讓我們想起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企圖陷害耶穌的類似陷阱。他們問耶穌:「你以為如何?給凱撒納稅,可以不可以?」(瑪竇 22:17) 至於經師和法利塞人帶到耶穌面前的那個婦人,他們問耶穌:「師傅!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可是,你說什麼呢?」 (若望 8:4-5)
經師、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認為他們把耶穌困在了一個角落裡,以至於如果耶穌說「是」或「不是」,他們就會找到理由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控告祂。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耶穌都將把問題提升到了道德領域。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的情況下,真正的問題是經師和法利塞人,憑藉他們狡猾的想法和自命不凡的熱心,在道德上是否有權力定罪並用石頭砸死她。在這裏,耶穌回答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若望 8:7) 結果,他們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
當耶穌被讓和婦人單獨在一起時,悲楚遇到了憐憫——婦人的悲楚與基督的憐憫面對面。耶穌對婦人說:「婦人!他們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若望 8:10-11) 耶穌到世界上沒有來譴責世界,而是為叫世界藉著祂而獲救 (參閱若望 3:17)。耶穌的使命是把罪人帶回天主,而不是疏遠他們; 要揭示天主的心意,而不是執行人的殘酷審判。耶穌使罪人免於死亡是為了使他們悔改。上主的斷語: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我決不喜歡惡人喪亡,而歸正,離開邪道,好能生存。(參閱厄則克耳 33:11)
我們是否根據人們所報告的罪行來判斷他人,無論我們是從鄰人那裏聽到的或是從新聞中得知的?我們是否覺得僅僅因為我們的罪沒有他們的那麼嚴重,我們就有權譴責他們?耶穌在約翰福音 8 章 7 節中的話必須提醒我們,無論一個人犯了多麼嚴重的罪,只有一個沒有罪的人才能譴責那個人。另一方面,那引領罪人從迷途回頭的人,必救自己的靈魂免於死亡,並遮蓋許多罪過 (參閱雅各伯書 5:20)。討悅天主的不是譴責別人的人; 相反,那位有幫助罪人悔改的人,以便會導致罪人得到寬恕,並回到恩典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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