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還眼

在瑪竇的福音裡, 耶穌引用了出谷紀中有關人身傷害的內容,其中說:「若有損害,就應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疤還疤。」(出谷紀 21:23-25) 這些話實際上限制了一個人可以對他人施加報復的程度。即,如果一個人受到另一個人的不公正傷害,隨後的報復不能超過最初造成的傷害。它實際上不是鼓勵複仇,而是禁止過度的複仇。

耶穌教導門徒們超越梅瑟律法。祂告訴祂的門徒說, 除了不報仇別人得罪他們以外,他們該把另一面也轉給他; 那拿他們內衣的, 他們該連外衣也讓給他; 若有人強迫他們走一千步,他們該同他走兩千步. 如果一個遭受不公正傷害的人的預期行為是報仇,那麼基督的門徒應該通過表現出意想不到的慈善來超越它。事實上,耶穌教祂的門徒愛他們的仇人。耶穌不只是用祂的話語而已,祂也用祂自己的榜樣來教我們怎樣愛我們的仇人. 在耶路撒冷, 當耶穌要受難時, 祂並沒有抵抗那些逮捕祂的人, 那些審判祂的人, 和那些歐打祂, 戲弄祂和給祂施酷刑的人. 那時候, 耶穌把另一邊面頰轉給了他們. 當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 祂表現出對仇人的愛, 就說:「父啊, 寬赦他們吧! 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路23:34)

耶穌最後說: 「你們應當是成全的, 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8) 為了理解這個含義,讓我們查看肋未紀;那裏,上主對梅瑟說:「你告訴以色列子民全會眾說:你們應該是聖的,因為我,上主,你們的天主是聖的。」(肋未紀 19:2)  在此之後,立即列舉了各種行為規則,以供以色列人遵循。顯而易見,在肋未紀中,天主勸誡以色列人該是聖的,因為祂是聖的。耶穌以同樣的方式勸誡他的門徒們應當成全,就像天父是成全的一樣。他們努力追求成全的方法是遵循耶穌的教導。

2020 年2月26日是聖灰禮儀星期三,標誌著四旬期的開始。當天舉行中午彌撒,並在額頭上抹灰。

今年四旬期避靜將在三月七日下午一點舉行。劉神父已經邀請休斯敦城美華天主堂的張漱昕神父來帶領,避靜的主題是「進入曠野,認識自我,更新生命,與主復活!」歡迎大家來參加。


謝謝大家對進德公益會的捐款,全部收入一共有 $1,976。目前,已購買了醫療器材並將其運送到紐約的藺聖教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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