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子看見

反省聖經中有關耶穌治癒胎生瞎子的兩篇經文。(若9:1-41)

  1. 耶穌的門徒問祂說:「辣彼,是誰犯了罪?是他,還是他的父母,竟使他生來瞎眼呢?」耶穌回答說:「不是他,也不是他的父母;而是為叫天主的工作,在他身上顯示出來。趁著白天,我們應做派遣我來者的工作;黑夜來到,就沒有人能工作了。當我在世界上的時候,我是世界的光。」(若9:1-5)

門徒們為何會問耶穌這個問題呢?子女因祖先的罪而受苦的概念來自梅瑟五書,特別是當中的出谷紀:

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谷20:1-5)

這個概念也同時存在於出谷紀34:6-7和戶籍紀14:18。

但是耶穌告訴祂的門徒,不是這胎生瞎子,或是他的父母犯了罪;而是天主的工作,要在這位生來瞎眼的人身上,顯示出來。從人的方面來看,如果天主使一個人生來瞎眼,只是為了讓耶穌在他的身上顯奇蹟,這會讓天主看起來非常殘忍。為何要讓這人忍受多年看不見的折磨?從另一面,以天主的角度來看,耶穌不僅恢復了瞎子的視力;還透過信德拯救了瞎子。現在請看,難道瞎子得到的永恆的救贖,不是遠遠大過他重新獲得的視力嗎?瑪竇福音中,耶穌告訴祂的門徒們:「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為你有一隻眼進入生命,比有雙眼而被投入永火更好。」(瑪18:9) 耶穌對群眾說:「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的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裡,為你更好。」(瑪5:29)

在若望福音4-5節中,耶穌暗示祂的苦難和死亡。「黑夜」指基督的苦難和死亡;因此,耶穌要趁著那時刻到來以前,做天父的事。耶穌同時也提到當祂在世上時,祂是世界的光。我們必須小心,不要懂錯,以為自從耶穌升天後,祂已經不再是世界之光。耶穌仍然是,並且一直都是世界之光,正如祂告訴法利賽人:「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若8-12) 比較妥貼地瞭解若望福音4-5節,應是耶穌按照天父的旨意而行。按照天主的旨意而行,會使我們能在對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來做事;甚至有時候看起來並非如此時,天主的方法總是最好的,因為天主知道並且看見一切,天主總是做那為我們最好的。聖雅各伯宗徒告訴我們:「一切美好的贈與,一且完善的恩賜,都是從上,從光明之父降下來的,在祂內沒有變化或轉動的陰影。」(雅各伯 1:17)

  1. 耶穌說:「我是為了判別,才到這世界上來,叫那些看不見的,看得見;叫那些看得見的,反而成為瞎子。」有些和他在一起的法利塞人,一聽了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是瞎子麼?」耶穌回答說:「你們如果是瞎子,就沒有罪了;但你們如今說:我們看得見,你們的罪惡便存留下了。」(若9:39-41)

這篇經文談的,不是肉體上的瞎眼,而是心靈上的眼盲。那自以為看得見的﹙或自以為生活在光明中的﹚不承認自己的罪;而那自認為是看不見的﹙或自認為是生活在黑暗中的﹚卻承認自己的罪。因此,耶穌來到這世上判別:所以那些自以為無罪的,不承認自己的罪,而那些承認自己是罪人的,認出自己的罪來。最終,那些認為自己有罪的,他們開放且接受那真光,耶穌基督,並且信仰祂;而那些自認無罪的,仍然停留在自己的罪過當中,因為他們不願開放及相信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