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告訴我們,在天主創造了亞當與厄娃之後,「當時,男女二人都赤身露體,並不害羞」(創 2:25)。他們不覺得害羞,是因為亞當與厄娃當時處於「原始天真」的狀態。這種原始天真的狀態是人類在墮落之前的樣貌。當亞當與厄娃違背天主的命令,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時,人類便墮落了。這個不服從的行為被稱為原罪,它破壞了人類與天主之間最初完美的關係,將罪惡、死亡與痛苦帶到了世界。

原罪最先產生的影響之一,就是亞當與厄娃發現自己是赤身露體的(參閱 創 3:7)。原罪使人類陷入了墮落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人性變得軟弱。這種軟弱的人性具有以下特徵:(1) 理智蒙蔽——認知與接納真理的能力減弱;(2) 服從天主的意志減退——有反抗天主以及天主的誡命的強烈傾向;(3) 與其他受造物失去和諧——與他人和平共處變得更加困難;(4) 貪欲(Concupiscence)——內心深處有強烈的犯罪傾向。

耶穌以「新亞當」的身分修復了原罪。祂透過祂完美的服從、無罪的一生以及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扭轉了因墮落而產生的不服從。藉著奉獻自己,耶穌為人類提供了一條與天主和好的道路。透過信德與聖洗聖事,人們結合於基督的奧體,從亞當咒詛下的「舊受造物」過渡到「新受造物」。

聖保祿在談到這份因基督的完美服從而產生的轉變時說:「正如因一個人的悖逆,大眾都成了罪人;同樣,因一人的服從,大眾都成為義人。」(羅 5:19)。耶穌作出了犧牲,而我們則是受益者。耶穌基督透過祂的死亡與復活救贖了人類,但救恩需要我們以信德來回應,而這份信德則體現在對天主以及近人的愛的生活中。

許多人錯誤地認為,當他們受到試探時,就已經犯罪了。然而,受試探並非犯罪,因為連無罪的耶穌,也曾在荒野中受到過試探(參閱 瑪 4:1-11)。只有當一個人在思維、言語或行為上屈服於魔鬼的試探時,才算犯了罪。耶穌在荒野受試探的經歷教導了我們許多關於試探的認識——魔鬼是多麼執著,以及魔鬼用來試探我們的手段是多麼狡詐。但更重要的教訓是:我們應當如何應對試探。 耶穌三次抵擋了魔鬼的試探;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只需要抵擋魔鬼三次。在聖經中,「3」這個數字象徵天主性的完美、完整與圓滿;它在聖經中出現了四百多次,如同天主完整且完美進行干預的「印記」。耶穌在荒野受到三次試探,對我們的意義在於:每當我們受試探時,我們並不孤單,天主仍在掌權。我們更有理由要抵擋誘惑,因為無論我們需要花多久的時間去抵抗並克服試探,只要我們始終站在天主這一邊,我們就沒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