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論是對生命終點和末日的研究;它主要關注天主教會傳統上所說的「萬民四末」,即:死亡、審判、天堂和地獄。它們之所以被這樣稱呼,是因為它們關心人類從這個世界的過世和他的最終命運。
自早期教會以來,「萬民四末」一直是基督徒的焦點,正如聖保祿所寫:「弟兄們,至論那時候與日期… 你們原確實知道:主的日子要像夜間的盜賊一樣來到。幾時人正說:「平安無事,」那時滅亡會猝然來到他們身上… 他們決逃脫不了。但是你們,弟兄們,你們不是在黑暗中,以致那日子像盜賊一樣襲擊你們…所以我們不當像其他的人一樣貪睡,卻當醒寤清醒」(得撒洛尼前書 5:1-5)。現在讓我們更深入地了解「萬民四末」:
基督徒該如何理解死亡?儘管對死亡有各種現代技術定義,但大多數人將死亡簡單地理解為生命的終點。然而,死亡對基督徒來說有更深刻的意義。在他的《末世論》一書中,教宗本篤十六世 (若瑟·拉青格) 告訴我們,基督徒是因基督的死亡而死。對基督徒來說,因耶穌的死亡而死意味著一個人戰勝了死亡,並且將永遠活在天主的愛中。但這是怎麼能發生呢?用非常簡單的術語來說,這是一個過程:首先,基督徒在基督的死亡中看到了愛的偉大力量,祂自願放棄自己的生命來救贖罪人(參閱迦拉達書 1:4)。其次,基督徒學會相信基督並信任祂大能的愛。第三,這種愛的信任不僅使基督徒能夠克服對死亡的恐懼,也能夠克服死亡本身。許多人,包括基督徒,都希望無痛且立即死亡。然而,基督徒的態度應該是接受像基督一樣的死亡,如果這是天主的旨意。
審判分為兩種:私審判和最後審判 (有時候最後審判又稱公審判)。在人逝世後隨即執行私審判,靈魂到天主台前受審判。如果靈魂有大罪,最後就下地獄。如果靈魂沒有犯大罪或小罪,就會升天堂。如果靈魂並沒有犯大罪,但是仍有小罪,在最後到達天堂前,就會到煉獄受煉淨。我們不要犯錯:天堂是真實的,地獄是真實的和煉獄是真實的。而且,當我們生活在這世上時,我們應該通過美德的生活來瞄準天堂。目標是天堂,而不僅僅是煉獄!
基督教對天堂的理解是,它不是一個可以進入的地方。 天主教教理將天堂定義為與天主同在的永生,以及與天主聖三和聖人的共融;天堂是至高無上和確定的幸福狀態(參閱 CCC 1023-1024)。我們如何上天堂?耶穌對群眾說:「你們該在天上為自己積蓄財寶」(瑪竇 6:20)。有些人誤以為這是積蓄東西的呼召,所以他們就多念禱文、多行善事,以為是在天堂的銀行裡存錢。然而,在天堂積蓄財寶的方法並不是通過積蓄,而是通過分配──慷慨地將我們的時間、才能和財寶奉獻給我們周圍有需要的人。
基督教對地獄的理解不能脫離天主對人自由意志的尊重。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望 3:16)。天主將祂的大愛賜給人類,使人得以改變;對這種偉大的愛的同意不是人可以憑藉自己的力量來實現的,但是接受或抵制它的自由卻是在他自己的能力之內的。因此,被詛咒的人是已自願地詛咒他們自己。地獄與其說是對人的威脅,不如說是每個基督徒必須認真面對的挑戰。
「萬民四末」應該成為基督徒做出人生決定時的重要考量。我們的行為和態度是引導我們走向天主還是遠離祂?我們的方向是朝著天堂還是相反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