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耶穌向其他門徒顯現,多默沒有和他們在一起之後,他們對多默說:「我們看見了主!」多默卻對他們說:「我除非看見他手上的釘孔,用我的指頭,探入釘孔;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膀,我決不信」(若望 20:25)一週後,耶穌再次顯現給祂的門徒,這一次,多默和他們在一起。當多默看見並觸摸耶穌的手和肋旁時,他便相信基督已經從死者中復活了。耶穌對多默說:「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約翰福音 20:29)

有些人可能認為多默的信仰不夠;有些人甚至會將自己與多默進行比較,並認為自己比多默更好,因為他們說他們相信基督,即使他們從未親眼見過祂。然而,作為基督徒,我們的信仰與那些真正見過復活的基督的人的見證有很大的關係,其中包括多默。福音書中關於多疑的多默的記載並非為了貶低多默,而是向未來幾代基督徒傳達一個訊息,因為他們在有生之年沒有機會親眼見到耶穌。如果沒有宗徒、其他門徒和新約作者的見證,世界就永遠不會了解耶穌,更不用說相信祂的機會了。

福音書告訴我們,從瑪利亞瑪達肋納開始,有人見過復活的基督(若望 20:11-18, 馬爾谷 16:9-11)。耶穌仍在前往厄瑪烏的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 (路加福音 24:13-35,馬可福音 16:12), 以及其他門徒,特別是十個使徒,然後是多馬(約翰福音 20:19-29,馬可福音 16:14)。根據聖保祿的說法,耶穌先向刻法(伯多祿)顯現,以後顯現給那十二門徒,又一同顯現給五百多弟兄(格林多前書 15:5-6)。希伯來書 11:1 說:「信仰是未見之事的確證。」它將信仰描述為對無法親眼目睹的事物的信念;它意味著即使沒有物證,也能確定事情是真實的。

有些人可能會說,相信沒有明顯證據的事情是愚蠢的;但是,不加區分地將這一概念應用於所有事物,無論它們是什麼,都可能導致悲劇性的損失,因為有些事情儘管缺乏明顯的證據,但仍然值得相信。其中之一就是對耶穌基督的信仰。

相信基督有什麼好處?讓我們來看看聖保祿致迦拉達人的書信,以了解信仰的果實,其中說道:「聖神的效果卻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迦拉達書 5:22-23) 這節經文列出了一個生活在信仰內並被聖神引導所結出的人。誰不想過著充滿喜樂與平安、忍耐與良善、柔和與節制的生活呢?耶穌說:「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 這意味著雙重祝福。一方面,祝福是透過在今生培養上述特質而來的,從而使生活方式變得更好;另一方面,祝福是透過來世的永生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