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 年,一位名叫埃琳娜·格拉 (1835-1914) 的意大利修女寫信給教宗良十三世 (1810-1903),請求教宗給信徒向聖神祈禱九日敬禮。在她的信中,她提到了聖母瑪利亞,她與十一位宗徒在樓上都同心合意地專務祈禱(參閱宗徒大事錄 1:13-14),直到聖神降臨。作為回應,教宗良十三世發布了關於聖神的通諭 —— Divinum illud munus(神聖的恩賜),其中他下令在準備慶祝五旬節時進行九日敬禮。這份向聖神祈禱的九日敬禮帶有全大赦的本質。此外,在聖神降臨節八日慶期至聖三主日再次誦念此九日敬禮時,將第二次獲得同樣的赦免。這些赦罪券都可以適用於煉獄中的靈魂。

教宗良十三世的通諭勸告信徒們向聖神的虔誠成長  - 要認識祂、愛祂、更真誠地懇求祂。這種虔誠的目的首先是幫助信徒更清楚地認識聖神,祂即天主的愛。對聖神的認識不是根據一個人對聖神的知識程度來衡量的,而是根據一個人對救恩所必需的真理的自由認同,以及一個人如何評價事物與天主的真正價值。對聖神的認識使人清楚地認識作為服事天主的工具的人生目標。對聖神的認識使人即使在逆境中也能看到天主的慈愛關懷,同時引導人在生活的每一種情況下榮耀祂。對聖神的認識使人珍惜天主的友誼勝過一切。

其次,向聖神的這種虔誠將為信徒帶來更豐富的天賜。然而,信徒必須努力使這種虔誠不僅僅停留在外在的儀式上,而應該促使人們採取行動,特別是避免冒犯聖神的罪惡。然而,僅僅避免犯罪是不夠的;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閃耀著美德的光輝,特別是貞潔和聖潔的美德,這樣,自己的身體和靈魂才能成為聖殿,迎接聖神  – 那位偉大的客人。因為聖神是真理的神,抗拒真理、背離真理的人,就是對聖神犯下最嚴重的罪。

我與聖神的一次經驗是在一個最意想不到的情況下。這個特殊情況發生的時候,我還是我住的教區的一個普通教友。後來,在我擔任神父期間,透過許多事例,我發現聖神可以隨心所欲地來去,人們根本無法強迫聖神按照自己的意願降臨。這讓我想起耶穌在若望福音3章8節中所說的話:「風隨意向那裡吹,你聽到風的響聲,卻不知道風從那裡來,往那裡去。」(若望 3:8)那是一個傍晚時分,我剛完成了一個小時的朝拜聖體。當我從小教堂走出去時,我感覺好像下了點小雨,但天氣卻乾燥。外面還有其他人。然後我感覺到一場溫柔的淋浴——柔軟而細小的水滴穩定地落在我的頭和全身上。但我的身體卻完全乾燥。當這一切發生的時候,我感覺到自己的意智開放了,我理解了世界的存在和我在其中的目的。我對此感到了平靜。經過這麼多年,我可以說那是知識和理解的恩賜,因為從此我每天都能自由地同意天主為我安排的生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