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生命

有些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許不許丈夫休妻?意思是要試探他。耶穌回答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他們說:「梅瑟准許了寫休書休妻。」耶穌對他們說:「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他纔給你們寫下了這條法令。但是,從創造之初,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為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以致他們再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所以,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回到家裡,門徒又問他這事,耶穌對他們說:「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若妻子離棄自己的丈夫而另嫁,也是犯姦淫。」(馬爾谷 10:2-12)

在瑪竇福音中,我們也可以找到一個同道的福音章節:有些法利塞人來到他跟前,試探他說:「許不許人為了任何緣故休自己的妻子?」他回答說:「你們沒有念過:那創造者自起初就造了他們一男一女;且說:『為此,人要離開父親和母親,依附自己的妻子,兩人成為一體』的話嗎?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他們對他說:「那麼,為什麼梅瑟還吩咐人下休書休妻呢?」耶穌對他們說:「梅瑟為了你們的心硬,纔准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如今我對你們說:無論誰休妻,除非因為姘居,而另娶一個,他就是犯奸淫;凡娶被休的,也是犯奸淫。」(瑪竇福音 19:3-9)

在山上聖訓中,耶穌也教導關於離婚:「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我卻給你們說:除了姘居外,凡休自己的妻子的,便是叫她受姦污;並且誰若娶被休的婦人,就是犯姦淫。」(瑪竇福音 5:31-32)

在耶穌和法利賽人關於離婚問題的對話中,耶穌宣布梅瑟的律法允許離婚(申命記 24:1)只是因為他們的心剛硬(馬爾谷福音 10:4-5;瑪竇福音 19:8)。耶穌在引用創世記 1:27 和 2:24 時宣布,關於人類婚姻,永久性從自起初就是天主的旨意。(馬爾谷福音 10:6-8;瑪竇福音 19:4-6a)祂以宣言重申了這一點,即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馬爾谷福音 10:9;瑪竇福音 19:6b)

耶穌關於婚姻的教導非常重要,以至於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天主的國,決不能進去。」(馬爾谷福音10:15)換句話說,凡不完全依賴和順從福音的人,都不能進入上帝的國度。(參閱瑪竇福音 18:3-4)

婚姻與生命有著密切的聯繫:婚姻是生活的基本機構。夫妻之間的愛是為了迎接、養育和教育新生命。 婚姻行為的兩種意義:結合和生育的不可分割性都表現在配偶之間的愛、父母的責任和子女的權利上。

教會永遠不會動搖她的教導,即婚姻是男女的結合。婚姻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的結合:男人和女人。在婚姻聖事中,他們象徵著基督和祂的教會之間的結合。創世之初,男人和女人就是為彼此而創的。

教會關於婚姻和性的教義是緊密相連的:性是導向男人和女人的夫妻之愛的。在婚姻中夫婦身體的親密,變成心靈共融的記號和保証。(天主教教理 CCC 2360) 世界上許多人將性視為一種娛樂活動;它可以故意地被成不育,而且性沒有道德或社會意義。這種將性行為降級為純粹的快樂,而不是男女真正完整的結合,增加了他們之間的隔離,因為性變得專注於自我愉悅,而不是相互的無私奉獻。 他們不再互相給予,而他們互相取。

夫妻之間的愛被導向與天主和彼此一生相交,這樣才能創造一個他們將共同愛護和照顧的新人。即使天主將祂的創造力分享給丈夫和妻子,也會有一些配偶不能生育。但這樣的夫妻,天主對他們的愛絲毫不減,他們仍然可以擁有充滿愛和意義的婚姻生活。當他們對窮人的需要、孤兒的需要以及世界的需要開放時,他們對彼此的愛就會變得完整和富有成效。

另一方面,當已婚夫婦通過避孕手段刻意壓制新生命的產生時,他們否認了已婚性行為的內在意義,並損害了他們的團結。當夫妻使用避孕措施,他們彼此更像對待事物而不是人。社會上廣泛使用避孕措施導致婚前性行為、同居、通姦、離婚和墮胎的增加。當避孕失敗時,許多夫婦以墮胎解決。不尊重婚姻愛情創造新生命的力量,已經侵蝕了對生命與婚姻神聖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