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有許多人與耶穌同行,於是祂轉身告訴他們,如果想跟隨祂,成為祂的門徒,就需要奉獻全部:家庭或財產都不能成為障礙。祂說:「如果誰來跟隨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果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加 14:26, 33)。耶穌還說:「不論誰,如果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加 14:27)耶穌此刻說出這句話,其實值得人們深思,因為在那個時候,祂還沒有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走向加爾瓦略山。這句話難道是祂對未來的預告嗎?基督的門徒需要準備好做出犧牲、放棄一切並忍受苦難。耶穌藉著建塔的人和出征的國王的比喻,教導任何希望成為祂門徒的人,都需要先衡量將要付出的艱辛和代價。(路加 14:28-32)

為什麼耶穌要求門徒奉獻全部呢?瑪竇福音6章24節給了我們答案:「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或是依附這一個,而輕視那一個。」(瑪竇 6:24)最初的門徒為了跟隨耶穌而放棄了一切,伯多祿自己也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跟隨了祢;那麼,我們將得到什麼呢?」(瑪竇 19:27) 伯多祿有妻子,但他放棄了家庭生活來跟隨基督。耶穌對祂的門徒說:「凡為我的名,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妻子、或兒女、或田地的,必要領取百倍的賞報,並承受永生。」(瑪竇 19:29)

聖人們通過讓基督成為生命中的首位來跟隨祂,當他們蒙召時,便放棄了一切,由此得到證明。埃及的聖安當變賣了他的家產,將幾乎所有財產都施捨給了窮人,然後成為一個隱修士,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祈禱和苦行。亞西西的聖方濟各放棄了富裕舒適的生活,選擇了貧窮和事奉天主。

一個富有的少年來問耶穌:「師傅,我該做什麼善事,為得永生?」(瑪竇 19:16) 這少年遵守了所有的誡命。耶穌對他說:「如果你願意是成全的,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隨我。」(瑪竇 19:21)那少年一聽這話,就憂悶的走了,因為他擁有許多產業。他無法捨棄自己的財產,他本可以變賣所有,去買那一塊藏有寶藏的土地;或者賣掉所有的珍珠,去買那一顆價值連城的珍珠,但他卻走開了。他沒能抓住耶穌賜予他獲得永生的機會,寧願選擇留在原地。如果他跟隨了耶穌,他將永遠不再富有,因為他將跟隨耶穌從一個城鎮到另一個城鎮奔走,放棄舒適的生活和賺錢的機會。

那麼,對於今天的我們來說,這種完全的奉獻如何理解呢?如果所有人都變賣所有財產分給窮人,那是不切實際的。結果會是所有人都變得貧窮;沒有資本可以投資於科技、創新或社會進步。然而,跟隨耶穌不僅僅是口頭上的信仰宣認或每週主日去教堂;這需要我們承諾履行以下幾點:(1)信仰(BELIEVE:相信基督,相信祂是誰、相信祂的教導和祂所做的事。(2)順從(ALIGN:使自己的意願與天主的旨意相一致。(3)實踐(PRACTICE:生活中實踐耶穌的愛、真誠和慈悲。(4)犧牲(SACRIFICE:願意為了基督捨棄自己的舒適和慾望。(5)轉化(TRANSFORM: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使其逐漸轉化為基督的生活方式。

我們當然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揹起十字架,跟隨耶穌:每當我們放下驕傲去承認自己的錯誤;每當我們以仁慈和耐心對待他人,而不是被憤怒和怨恨充滿;每當我們選擇說出真話並承擔後果,而不是逃避或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