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加福音第12章中,耶穌正在教導一大群聚在一起為聽祂講道的民眾,地點很可能在耶路撒冷附近。在那裡,人群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師傅,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罷!」耶穌察覺到這個請求背後的動機,祂沒有答應這個請求,而是對他說:「人哪,誰派我做你們的判官,為你們分家呢?」於是,耶穌對群眾說:「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因為一個人縱然富裕,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的資產。」(路加 12:15)緊接着,耶穌就給群眾講了愚蠢的富人的比喻,以警告他們貪婪的危險。
一個富人獲得了豐富的收穫,但他並不認為這是天主的祝福,也不打算為此感謝天主,反而覺得這是進退兩難的困境,因為他想把這豐盛的收穫全部據為己有;他說:「我可怎麼辦呢?因為我已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他自以為聰明,接着說:「我要這樣做:我要拆毀我的倉庫,另建更大的,這樣就能夠收藏我的一切穀物和財產了。」很顯然,這人很富有,他已有的倉庫都裝滿了之前的收成,因為他自己說沒有更多空間來儲存這次的新收成了。這個富人已經儲存了足夠的東西,但他還想要更多。什麼是貪婪?貪婪是對超出所需之物的極度貪求;簡單來說,就是當一個人已經擁有足夠時,卻仍想要更多。
這個富人對自己的計劃感到得意,便對自己的靈魂說:「靈魂哪!你存有大量財物,足夠多年之用,你休息吧!吃喝宴樂吧!」這時,比喻的轉折點來了:天主卻對他說:「糊塗人哪!今夜就要收回你的靈魂,你所儲備的,將歸誰呢?那些只為自己累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人,也是如此。」(路加 12:20-21)這個富人為他的財富做了周全的計劃,卻沒有預見到等待着他的悲劇——他根本活不到可以享用他積累的財富的那一天,哪怕片刻也沒有。舊約也提到了這種愚蠢:「人以智慧、學問和才幹,勞苦得來的,卻要留給那未曾勞苦過的人,作為產業:這也是空虛和大不幸。」(訓道篇 2:21)
從愚蠢的富人的比喻中要學到的教訓,不是說我們必須計劃在死前花光所有財富,而是我們必須注意,不要為自己積蓄那些在天主看來沒有價值的財富(參閱 路加 12:21)。在瑪竇福音中,耶穌教導說:「你們不要在地上為自己積蓄財寶,因為在地上有蟲蛀,有鏽蝕,在地上也有賊挖洞偷竊。但該在天上為自己積蓄財寶,因為那裡沒有蟲蛀,沒有鏽蝕,那裡也沒有賊挖洞偷竊。」(瑪竇 6:19-20)
活在世上時,基督徒理應將靈性和永恆的價值觀置於物質財富之上;我們不應投資於那些短暫易逝、可能丟失或被竊的地上財寶,而應該投資於善良、慷慨、慈悲、正義和仁愛等行為,這些不僅有益於我們的靈性生命,更能帶來永恆的賞報。
有些人可能會說:「我不是在為自己積蓄財寶,因為我打算在去世時把所有財產都留給我的子孫後代。」這個教訓的重點不在於我們將財富留給誰,而在於我們是否在積蓄在天主看來有價值的「財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