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玛窦的福音里, 耶稣引用了出谷纪中有关人身伤害的内容,其中说:「若有损害,就应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疤还疤。」(出谷纪21:23-25)
这些话似乎鼓励复仇,但是相反的,出谷纪实际上限制了一个人可以对他人施加报复的程度;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受到另一个人的伤害,随后的报复不能超过最初的伤害。出谷纪中的这些话禁止过度报仇。
耶稣教导祂的门徒,他们应该超越梅瑟律法所要求的范围。祂教导他们, 除了不向得罪他们的人报仇以外,他们该把另一面也转给他; 那拿他们内衣的, 他们该连外衣也让给他; 若有人强迫他们走一千步,他们该同他走两千步. 如果一个遭受伤害的人的预想行为是报仇,那么基督的门徒应该通过表现出意想不到的慈善来超越它。
事实上,耶稣教祂的门徒爱他们的仇人。耶稣不只是用祂的话语而已,祂也用祂自己的榜样来教我们怎样爱我们的仇人. 在耶路撒冷, 当耶稣要受难时, 祂并没有抵抗那些逮捕祂的人, 那些审判祂的人,和那些欧打祂, 戏弄祂和给祂施酷刑的人. 那时候, 耶稣把另一边面颊转给了他们. 当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 祂表现出对仇人的爱, 就说:「父啊, 宽赦他们吧! 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路23:34)
耶稣最后说: 「你们应当是成全的, 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8) 为了理解这个含义,让我们查看肋未纪;那里,上主对梅瑟说:「你告诉以色列子民全会众说:你们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的。」(肋未纪19:2) 在肋未纪中说了这些话之后,立即列举了各种行为准则,以供以色列人遵循。显而易见,在肋未纪中,天主劝诫以色列人该是圣的,因为祂是圣的。耶稣以同样的方式劝诫他的门徒们应当成全,就像天父是成全的一样。他们努力追求成全的方法是遵循耶稣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