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慈悲与罪过

准备坚振圣事班第八课:慈悲与罪过

罪过

1846. 福音是在耶稣基督内,天主对罪人慈悲的启示。天使向若瑟宣告说:「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为祂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们的罪恶中拯救出来」(玛 1:21)。感恩祭、救赎的圣事,也是这样:「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 26:28)。

1847.「天主创造我们,不需要我们,但祂为救赎我们,不愿没有我们」。若要获得天主的仁慈,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过错。 「如果我们说:『我们没有罪过』,就是欺骗自己,真理也不在我们内。但若我们明认我们的罪过,天主既是忠信正义的,必赦免我们的罪过,并洗净我们的种种不义」(若一 1:8‐9)。

1848. 如圣保禄所肯定的:「罪恶在哪里越多,恩宠在那里也越格外丰富」。但是为进行它的工作,恩宠必须指证罪恶,以便改变我们的心灵,并给我们「正义,使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获得永生」(罗5:20‐21)。天主就如良医,在治疗伤口之前,必先深入探测,就是借着祂的圣言和圣神,对罪恶投射强烈的神光:

皈依要求对罪的认清,包括良心内在的判断,这是真理之神在人心灵深处行动的证明,同时也成为获得新赐予的恩宠和爱的开始:「你们领受圣神罢」。因此,从「关于罪过的认清」来看,我们发现双重恩典:良心的真理之恩及救赎的确定之恩。真理之神就是护慰者。

罪过的定义

1849. 罪过是一个违反理性、真理、正直良心的过错;罪过是因了对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罪过伤害人的本性并伤害人的连带责任。罪过定义为「违反永恒法律的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

1850. 罪过是一个冒犯天主的行为:「我得罪了祢,唯独得罪了祢,因为我作了祢视为恶的事」(咏 51:6)。罪过是起来违反天主对我们的爱,并使我们的心背向天主。如同第一个罪,罪过是违命,反抗天主,愿意成为「如同天主一样」,要认识和决定善和恶(创 3:5)。如此,罪过是「自私自爱,竟致轻蔑天主」。因这自傲自大的高举自己,罪过与救主耶稣的顺命完成救恩,背道而驰。

1851. 正是在苦难中,基督的仁慈克胜罪恶,也在苦难中,罪恶十分清楚地显示了它的凶猛及其多面的邪恶:首长和民众的无信、杀人的仇恨、排斥、嘲笑,比拉多的怯懦,兵士们的残暴,犹达斯对耶稣如此无情的背叛,伯多禄的否认以及门徒们的遗弃。然而,就在这黑暗和今世首领的时辰,基督的奉献隐秘地成了宽恕我们罪过的源源不绝的泉源。

罪过的不同种类

1852. 罪过有许多种类。圣经列出了一些罪过的清单。致迦拉达人书把肉体的作为和圣神的效果互相对立:「本性私欲的作为是显而易见的:即淫乱、不洁、放荡、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竞争、嫉妒、忿怒、争吵、不睦、分党、妒恨、醉酒、宴乐,以及与这些相类似的事。我以前劝戒过你们,如今再说一次:做这种事的人,决不能承受天主的国」 (迦 5:19‐21)。

1853. 罪过的分类可按其对象,一如人的任何行为,可按其相反的德性,不论过分或不及,也可按其所违反的诫命而分类。罪过也可按对天主,对近人,对自身的关系来加以区分;可分为属灵和肉欲的罪过,还可分为思想、言语、行动或缺失的罪过。按照主的教导,罪恶的根源发自人的内心,发自人的自由意志:「因为由心里发出来的是恶念、凶杀、奸淫、邪淫、盗窃、妄证、毁谤。这些都使人污秽」(玛 15:19‐20)。在心内也有爱德存在,这是美善和纯洁事工的本原,但为罪恶所击伤。

罪过的严重性:大罪和小罪

1854. 按严重性来审断罪过是适宜的。把罪过分为大罪和小罪,这在圣经中早已有迹可寻,也成为教会的传统。人们的经验也证实如此。

1855. 大罪是严重地违反天主的法律,摧毁在我们心内的爱德;大罪是人把低下的美善放在天主之上,背离作为自己终向和真福的天主。

小罪虽然触犯和伤害爱德,但仍让爱德留在我们之内。

1856. 由于大罪攻击在我们内生命的基础,那就是爱德,因此需要一个来自天主仁慈的新主动和一个心灵的皈依,这通常于修好圣事内完成:

圣多瑪斯,《神学大全》:当意志导向一件事物,若这事物在本质上违反人生终向的爱德,这时,就其对象而言,即构成了大罪……,不论是反对爱天主,如亵渎、发虚誓等等,或者是反对爱近人,如杀人、奸淫等等……。反过来说,有时罪人的意志趋向的一事一物,其本身是一种错乱,但并不反对爱天主和爱近人,如无益的废话、多余的嘻笑等等,这一类的罪,便是小罪。

1857. 一个罪成为大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大罪是指其对象是严重的事情,又是明知而故犯的罪」。

1858. 严重的事情,依照耶稣答覆富少年的话,是经由十诫所确定:「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不可欺诈,应孝敬你的父母」(谷 10:19)。罪过的严重性有轻重的分别:杀人比偷盗更为严重。受害人的身分也在考虑之列:向父母施暴,就事情本身来说,比对外人施暴更加严重。

1859. 大罪必须是知道清楚,又是完全同意的。这假定事先知道该行为是有罪的,是违反天主法律的。这也包括同意经过足够的考虑,可以称得上是个人的抉择。伪装的无知和冷酷无情的心地,不但不减轻,反而增加罪过明知故犯的程度。

1860. 非故意的无知能减轻,甚至免除严重过错的归咎性。但是人人应该知道铭刻在每一个人良心中的道德律原则。感性的冲动和情欲,一如外来的压力和病理学的困扰,同样能够减轻故意和自由的程度。恶意的罪过,存心选择邪恶的罪过,是最严重的。

1861. 大罪,一如爱本身,是人自由的根本抉择。大罪导致爱德的失落和圣化恩宠的丧失,就是恩宠状态的丧失。人若不借着悔改和天主的宽恕蒙受救赎,他将招致被摈弃在基督的神国之外,和地狱的永死,因为我们的自由有能力作出永久而无可挽回的抉择。然而,就一个行为本身而言,我们固然能够断定是一个严重的过错,但是对人的判断,我们应该信赖天主的公义和仁慈。  

1862. 犯小罪是人在轻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规定,或在严重的事情上,违反道德的规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1863. 小罪使爱德衰弱;流露出对受造物错乱的爱慕;阻碍灵魂修德行善的进步;招致暂罚。故意的小罪,若不忏悔,将使我们渐渐倾向于犯大罪。不过,小罪并不中断与天主的盟约。依人性来说,小罪是可以依靠天主的恩宠弥补的。 「小罪并不剥夺圣化或神化的恩宠,也不剥夺爱德,因而也不剥夺永远的真福」。

圣奥思定,《致巴特人论若望书信》:没有一个人带着自己的肉身,在此世度生,能连轻微的罪都没犯过;这里所谓的轻微的罪,你却不可视为微不足道,因为分别衡量,不足道,合计起来,心惊肉跳。积沙成塔有;滴水成河;粒米成丘。这样,我们还有什么希望呢?首先,就是忏悔……。

1864.「为此,我告诉你们,一切罪过和亵渎,人都可得赦免;但是亵渎圣神的罪,必不得赦免」(玛 12:31)。天主的仁慈固然无限无量,但谁若故意拒绝天主的仁慈,不愿悔改,就是不接受罪过的宽恕和圣神所提供的救援。这样的固执顽强能够导致死不悔改,永远丧亡。

罪过的扩散

1865. 罪造成犯罪的倾向。若重复同样行为,就滋生恶习。结果造成邪恶的倾向,蒙蔽良心,腐蚀具体鉴别善与恶的能力。因此罪过有繁殖和加强的倾向,但是不能根除道德的意识。

1866. 各种恶习能够针对其所违反的德行来排列,或各自归属于为首的罪宗,这就是基督徒历来随从圣若望‧加祥和圣大额我略画分的罪宗。称之为宗,因为是其他罪过和其他恶习的制造者。罪宗就是骄傲、悭吝、嫉妒、忿怒、迷色、贪饕、懒惰。

1867. 教理传统也提及存在着「向天喊冤的罪过」。向天喊冤即:亚伯尔的血;索多瑪的罪;以色列子民因埃及人压迫而发出的哀号;外侨、寡妇和孤儿的呼号;对雇员的不义。

1868. 罪过是个人的行为。再者,在别人犯的罪过中,如果我们给予合作,我们也要负责,如:  

──直接地、故意地参与犯罪的行动;

──下命令、出主意、给予赞扬或认可;  

──当人犯罪时,虽有义务而不揭发,或不阻止;   

──袒护作恶者。

1869. 于是罪过使人们互为同谋,促使私欲、暴力和不义在他们中间为王。罪过引起反对天主美善的社会处境和制度。 「罪恶的结构」是许多个人的罪过的表现和结果。罪恶的结构反过来又引诱受害者自己去作恶。就类比的意义说,它构成「社会的罪恶」。

撮要  

1870.「天主把众人都禁锢在背叛之中,是为要怜悯众人」(罗 11:32)。

1871. 罪过是「违反永恒法律的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它是一个得罪天主的行为,亦即人在一个逆命的行为上,起来反抗天主,与基督的服从背道而驰。

1872. 罪过是一个与理性相反的行为,它伤害人性和伤害人的连带责任。

1873. 一切罪过的根源发自内心。罪过的类别和严重程度,主要是取决于罪过的对象。

1874. 犯大罪就是刻意地,亦即明知和故意地,选择一件严重地违反天主法律和人终向的事情。它摧毁在我们之内的爱德,缺乏这爱德就不可能承受永生。为此,若不对此悔改,就导致永死。

1875. 小罪是指一种道德的错乱,但可借爱德来补救,因为小罪仍让爱德留在我们之内。

1876. 若重复地犯罪,即使是小罪,就滋生恶习,其中首推七罪宗。

问答:

  1. 对或错:圣经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说:『我们没有罪过』,就是欺骗自己,真理也不在我们内。但若我们明认我们的罪过,天主既是忠信正义的,必赦免我们的罪过,并洗净我们的种种不义。 (1847)
  2. 对或错:恩宠遮盖我们的罪,使我们不知道自己的罪。 (1848)
  3. 对或错:罪过是一个冒犯天主的行为;它可以是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 (1849-1850)
  4. 举出至少十种圣经中列出的罪。 (1852)
  5. 按严重性举出两种罪恶。 (1854)
  6. 对或错:大罪是严重地违反天主的法律;它使人远离天主,通过使人偏爱劣等的善。 (1855) 
  7. 对或错:与大罪相比,小罪是较轻的罪。小罪虽然触犯和伤害爱德,但仍让爱德留在我们之内。 (1855)
  8. 举出将罪归类为大罪的三个条件。 (1857)
  9. 对或错:在确定罪的严重性时,必须考虑受委屈的人的情况; 例如,从一个需要钱为家人购买食物的穷人那里偷 20 美元是一种严重的罪过。 (1858)
  10. 对或错:「知道清楚」意味着一个人完全知道他将要做的行为是有罪的。 (1859)   
  11. 对或错:「完全同意」意味着一个人将要进行的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且该人已自由选择这样做。 (1859)  
  12. 对或错:外来的压力和病理学的困扰,同样能够减轻罪过的故意和自由的程度。 (1860)
  13. 对或错:一个犯了大罪的人会失去圣化恩宠。在大罪中而死的人就会下地狱。 (1861)
  14. 对或错:基督建立忏悔圣事,是为了那些在领洗后所有犯了严重的罪的人,因而丧失了圣洗的恩宠。忏悔圣事给予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再次皈依和重新获得成义的恩宠。 (1446)
  15. 对或错:如果一个人犯了数百次的小罪,那么它就等于一个大罪。 (1863)
  16. 举出七种称为宗罪的罪。 (1866)
  17. 对或错:即使我们与他人合作,我们也从不为他人所犯的罪负责。 (1868)   
  18. 对或错: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小罪不会造成伤害。 (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