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说我们没有罪过,就是欺骗自己,真理也不在我们内。但若我们明认我们的罪过,天主既是忠信正义的,必赦免我们的罪过,并洗净我们的各种不义。」 (若望一书1:8-10)

罪过是什么?

罪恶首先是冒犯天主,断绝我们与祂之间的共融,它同时伤害与教会的共融。因此,皈依需要天主的宽恕,并与教会和好。这就是忏悔与和好圣事以礼仪所表达和实现的。 (天主教教理 1440)

罪过是一个冒犯天主的行为:「我得罪了祢,唯独得罪了祢,因为我作了祢视为恶的事」(咏 51:6)。罪过是起来违反天主对我们的爱,并使我们的心背向天主。如同第一个罪,罪过是违命,反抗天主,愿意成为「如同天主一样」,要认识和决定善和恶(创 3:5)。如此,罪过是「自私自爱,竟致轻蔑天主」。因这自傲自大的高​​​​​​​​举自己,罪过与救主耶稣的顺命完成救恩,背道而驰。 (天主教教理 1850)

罪过是一个违反理性、真理、正直良心的过错;罪过是因了对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罪过伤害人的本性并伤害人的连带责任。罪过定义为「违反永恒法律的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 (天主教教理 1851)

忏悔圣事是什么?

它称为悔改(皈依)圣事,因为它以圣事的方式实现了耶稣邀请人皈依的召叫,它是人因犯罪而远离天父后,回归天父的路径。它称为忏悔圣事,因为它祝圣基督徒罪人在个人及教会层次上的皈依、忏悔及补赎的步骤。 (天主教教理 1423)

它称为告解圣事,因为罪人在司铎(或主教)前告明并认罪,是这圣事的要素。从更深的意义来看,这圣事也是一种「颂扬」,即感谢和赞美天主的神圣,以及祂对罪人的仁慈。它称为宽恕圣事,因为借着司铎(或主教)在圣事中赦免罪过,天主赐予忏悔者「宽恕与平安」。它称为和好圣事,因为它赋予罪人天主的爱;天主使罪人与祂和好:「与天主和好吧」(格后 5:20)。谁依靠天主的仁爱而生活,就是准备好自己回应主的召叫:「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玛 5:24)。 (天主教教理 1424)

领受圣洗后为什么还需要告解?

皈依基督,领受圣洗的重生、圣神的恩赐、及基督圣体圣血之粮,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瑕疵的」(弗1:4),正如教会— 基督的净配— 一样,「在祂面前是圣洁和没有污点的」(弗5:27)。然而,我们在基督徒入门圣事中所接受的新生命,并没有消除人性的脆弱和软弱,也没有免除人犯罪的倾向,即传统所称的私欲偏情。这种私欲偏情仍存在于受过洗的人身上,他们要依靠基督恩宠的助佑,在基督徒的生活里,接受考验,不断战斗。这战斗就是皈依的战斗,以迈向上主不停召叫我们奔赴的圣德和永生。 (天主教教理 1426)

基督建立忏悔圣事,是为了祂教会所有犯罪的肢体;首先是为那些在领洗后,犯了严重的罪过,因而丧失了圣洗的恩宠并伤害教会共融的人。忏悔圣事给予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再次皈依和重新获得成义的恩宠。教父们把这圣事形容为「覆舟后 — 丧失恩宠后 — 的第二块救生板」。 (天主教教理 1446)

忏悔圣事重要的要素

这圣事的纪律及举行这圣事的庆典,经历了许多世纪的改变;从这些改变中,可辨别出一个共同的基本结构。此基本结构包含两个同样重要的要素。第一个要素是人的行动,即人在圣神引导下的皈依,就是痛悔告明补赎;另一个要素是天主透过教会的介入而行动。教会借着主教及其司铎,以耶稣基督之名赦免罪过,并定下补赎的模式,还为罪人祈祷并与他一起赎罪。因此,罪人在教会团体中获得治疗,并重新被接入教会的共融里。 (天主教教理 1448)

在忏悔者的种种行为之中,首先是痛悔。痛悔是「内心的伤痛和厌恶所犯的罪过,并且立志将来不再犯罪」。如果痛悔是来自那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的爱,则称之为「完美的」(上等)痛悔(爱德的痛悔)。这样的痛悔赦免小罪;如果悔罪者下定决心尽快接受告解圣事,那么,这样的痛悔也能赦免大罪。所谓「不完美的」痛悔(或「下等痛悔」),也是天主的恩赐,圣神的推动。这样的痛悔是由于考虑到罪恶的丑陋,以及害怕受到永罚和其他惩罚的威胁(因害怕而发的痛悔)。当良心如此受到震撼,遂能引发内心的转化,在恩宠的推动下,被引导完成忏悔的过程,借「圣事」而获得罪赦。然而,只有「不完美的」痛悔,并不能赦免重罪,但这样的痛悔使人作好准备经由忏悔圣事,而得到罪赦。 (天主教教理 1451-1453)

即使纯粹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告罪这行动也能释放我们,并使我们更容易与他人和好。透过告罪,人真诚地面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承担其责任,借此重新向天主打开心门,并开放自己,寻找教会的共融,以开展崭新的未来。向司铎告明是忏悔圣事的必要部分:「忏悔者必须告明所有用心省察出来的大罪,即使是最隐密的,如违反十诫中最后两诫的罪过,因为有时这些罪过会更严重地伤害灵魂,且比那些公开的罪,更为危险」。当基督信徒尽力告明所有记得的罪过时,无可置疑地,他们是把这一切罪过放在仁慈的天主前,已获得宽恕。谁不这样做,并故意隐瞒自己的某些罪过,便不能通过司铎获得赦免;因为「如果一个病人羞于向医生揭示自己的伤口,医生就不能为他所不知的病对症下药」。 (天主教教理 1455-1456)

很多罪恶伤害到近人,我们应尽量予以赔补(例如:偿还偷取的物品、重建被诽谤者的声誉、补偿种种伤害等),单是正义就这样要求;更甚者,罪恶也伤害罪人自身,使自己软弱,且伤害与天主以及与近人的关系。赦罪去掉罪过,但未补救所有因罪过而造成的混乱。被解除罪恶后,罪人仍应使灵性的健康完全复元。他为此应该做些事情,以弥补他的罪过:他应以适当的方式来「赔补」「补偿」他的罪过。这样的赔补也称为「补赎」。听告解者在指定补赎时,应考虑到忏悔者的个别情况,并使他能借此获得神益。补赎应尽可能符合所犯罪过的严重性和性质。它可包括祈祷、奉献(捐献)、仁爱的行动、为近人服务、甘愿克己牺牲,尤其以忍耐接受我们应背负的十字架。这样的补赎,帮助我们更肖似基督;祂独自地,且一次而永远地,补赎了我们的罪过。补赎也让我们与复活的基督成为共同继承人,「因为我们与祂一同受苦」(罗8:17):但我们为自己的罪所做的补赎,并非我们自己做的,而是透过耶稣基督而做的:事实上,我们只凭自己一无所能,仰赖「加强我们力量的那位,才能应付一切」(斐4:13) 。因此,人没有什么可夸耀之处,所有的「夸耀」,全在于基督……。我们借着「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实」 (路 3:8) 。在祂内做补赎;悔改的果实从祂而来,经由祂奉献于父,且因祂而蒙父悦纳。 (天主教教理 1459-1460)

拉丁教会所用的赦罪经文正表达出这圣事的基本要素:仁慈的天父是宽恕的泉源。祂借着圣子的逾越及圣神的恩赐,通过教会的祈祷和服务,让罪人得到和好:《罗马礼书‧忏悔礼》:「赦罪经」:天上的慈父,因祂圣子的死亡和复活,使世界与祂和好,又恩赐圣神赦免罪过;愿祂借着教会的服务,宽恕你,赐给你平安。现在,我因父及子及圣之名,赦免你的罪过。 (天主教教理 1449)

省察自己的良心

接受这圣事前,宜先在天主圣言的光照下,省察自己的良心。为此,可在研读十诫中,和在福音与宗徒书信的伦理教导当中,找到最合适的章节,如:山中圣训、宗徒的教诲等。 (天主教教理 1454)

下面的自我反省或许可以帮助:

1. 我是否把其他的神放在我们的圣父,圣子及圣神之前呢?

2. 我懐疑过天主是在我的生命里吗?

3. 我有没有时常祈祷?

4. 我是否迷信?

5. 我有妄称基督之名吗?

6. 我是否参加每周日弥撒及应遵守之圣日弥撒?

7. 我是否是在感恩的心情下领受圣餐?

8. 我是否孝敬父母?

9. 我是否以意念,言语或行为杀害他人?

10. 我是否厌恶或怨恨别人?

11. 我是否在肉体上犯了奸淫及违反教规之亊?

12. 我的思想,言语及行为是否是纯洁的?

13. 我是否有偷窃或侵占行为?

14. 我是否做了假见证?

15. 我有说别人的闲话吗?

16. 我是否觊觎别人的丈夫或妻子?

17. 我是否贪图别人的财产?

18. 我是否嫉妒,羡慕,眼红别人呢?

痛悔经

我的天主,我的慈父,我犯罪得罪了你,很觉惭愧,也真心痛悔。因为我辜负了你的慈爱,妄用了你的恩宠。我今定心立志,特赖祢圣宠的帮助,以后再不敢得罪祢。求祢帮助我利用机会补偿我所犯的过错,并尽力躲避犯罪的机会。我的天主,求你垂怜我,宽赦我。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