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
聖子與人子耶穌 

第三課 

聖子與人子耶穌    

耶穌十二歲時,祂與祂的母親瑪利亞和祂的養父若瑟一起去耶路撒冷的聖殿參加逾越節。逾越節結束該回家了,耶穌留在耶路撒冷。瑪利亞和若瑟只以為耶穌在同行的人中間,遂走了一天的路程;以後,就在親戚和相識的人中尋找祂。他們沒有找到耶穌,就回到耶路撒冷尋找祂。

過了三天,纔在聖殿裡找到了耶穌,祂正坐在經師中,聆聽他們,也詢問他們。凡聽見他的人,對祂的智慧和對答,都驚奇不止。瑪利亞和若瑟一看見耶穌,便大為驚異。瑪利亞向耶穌說:「孩子,為什麼祢這樣對待我們?看,祢的父親和我,一直痛苦的找祢。」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尋找我?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親那裡嗎?」但是,他們不明白耶穌對他們所說的話。耶穌就同他們下去納匝肋,屬他們管轄。祂的母親把這一切默存在心中。耶穌在智慧和身量上,並在天主和人前的恩愛上,漸漸地增長。

確實,耶穌與天父有密切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祂的母親瑪利亞和若瑟在聖殿裏找到祂的原因,聖殿是祂「父親的家」,祂遵行了天父的旨意。 耶穌知道祂有使命;祂一生都順服天父的旨意。

當我們反思這段經文的故事時,我們認得做為基督的信徒,我們也肩負著宣揚天主對世界的愛的使命。我們如何發現我們的特定使命?通過聖神我們能發現它,祂藉著我們的良心告訴我們。我們的良心幫助我們判斷對與錯,從而避免犯罪。例如,如果我們的良心告訴我們去做一件好事,但是我們並沒有去做,那麼我們就不是基督的好信徒。我們必須通過學習耶穌在聖經中的教導,向天主祈禱和自我反思,以及注意我們父母,老師和教會的指導,來形成我們的良心。

即使由於恐懼而有時我們的自由選擇能力受到限制,我們也對自己做出的選擇及其後果負責。在這樣的時間,可能是一個好主意問我們自己:「耶穌會做什麼?」耶穌向我們展示了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情中尋求我們的天父的重要性。

教會指出兩種罪:大罪和小罪。大罪是嚴重違反天主法律的行為,這是有意為之,並同時知道這是嚴重的罪。大罪使我們分離天主的恩寵。犯了大罪的人必須去辦告解才能領受聖體聖事。小罪是一種不太嚴重的行為,但它削弱了我們與天主和鄰人的關係。我們應該始終竭盡所能,不要犯任何罪,無論是大罪或小罪。

反省:

  1. 我們如何發現我們的特定使命?
  2. 我們如何來形成我們的良心?
  3. 什麼是大罪?
  4. 什麼是小罪?
  5. 對或錯:犯小罪是沒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