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與憐憫

正因為多默說:「除非我看見他手上的釘孔,用我的指頭,探入釘孔;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膀,我決不信」,有些人可能很快地結論,他的信仰並不像和其他門徒一樣地堅強。然而,多疑多默的故事(若望 20:24-29)為基督的複活提供了見證。其他見證的故事包括瑪利亞瑪達肋納和另一個瑪利亞在墳墓裡的故事(瑪竇 28:1-10),克羅帕和另一個門徒在厄瑪烏路上的故事(路加 24:13-35)等等。自早期教會以來,這些見證就為基督徒提供了寶貴的證據。基督徒之所以相信,是因為福音書中首批門徒們的見證,以及歷代基督徒的持續見證,也因為他們與復活的基督的親身經歷。

俗話說「眼見為實」,意思是當一些不可能的事情被目睹時,它的發生或存在的真實性就不再被懷疑。多疑多默的故事就是這樣;當他看到復活的基督並摸到他後,他不再懷疑,對耶穌說:「我主!我天主!」(若望 20:28)。耶穌回答說:「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若望 20:29)耶穌說這話不是要貶低多默,而是要向後代的基督徒宣告福分。未來的基督徒將無法親眼看到復活的基督,但相信祂的人真是有福的。

福音記載耶穌向門徒們噓了一口氣並說:「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保留誰的罪,誰的罪就被保留。」(若望 20:22-23)是若望福音獨有的。 耶穌向門徒噓了一口氣時的行動讓人想起創世紀2:7,當時天主向亞當吹了一口氣並賜予他生命。正如天主賦予亞當生命一樣,耶穌也賦予祂的門徒們在靈性中的新生命。因此,這個福音記載被恰當地命名為若望福音的五旬節。

但這並不是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所發生的全部。在福音中,耶穌寬赦了人們的罪; 例如,癱子(瑪竇 9:1-8,馬爾谷 2:1-12,路加 5:17-26)和為祂的腳抹油的罪婦(路加 7:36-50)。當耶穌向門徒顯現時,祂賦予他們赦罪的權柄,以繼續祂的慈悲工作。赦罪的權柄是由主教或神父以基督的身份在懺悔聖事中行使的,但正是耶穌本身,存在聖事中,卻不被人看見,是祂赦免的。在這個聖事中,耶穌通過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繼續祂的憐憫和寬恕的工作,直到今世的終結。耶穌從未停止呼召罪人歸向祂那裏,那些沒有看到復活的基督而相信的人確實是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