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的一件事

今天來自馬爾谷福音是關於耶穌和一個富有的人(參見馬爾谷 10:17-25)。瑪竇福音記載了類似的故事(參見瑪竇福音 19:16-21),以及路加福音(參見路加福音 18:18-25)。另一個版本來自早期的基督徒著作,名叫「 納匝肋人的福音」,它寫於公元 100-160 年之間。記述如下:

另一個富人對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為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人啊,要遵行律法和先知。」他回答說:「我都遵守了。」耶穌對他說:「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然後來跟從我。」但是耶穌的話讓富人不高興而開始撓頭。耶穌對他說:「你怎麼能說『我已經遵守了律法和先知?』律法上記載『你要愛人如己』,看!你的許多兄弟、亞巴郎的兒子,滿身是糞,餓得要死,你的房子裡裝滿了財物,從那裡什麼也沒有送給他們。」耶穌轉身對坐在祂身邊的西滿說:「西滿,駱駝穿過針孔,比富人進天國還容易。」

「 納匝肋人的福音」為我們解釋了上下文,並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觀點:儘管富人遵守了大部分的誡命,但他仍然缺少一條誡命; 他缺乏對鄰人的愛,尤其是與那些赤貧的人分享他的財富。耶穌對富人說:「你缺少一件事。 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跟隨我。」(參見瑪竇福音 19:21, 馬爾谷福音10:21, 路加福音18:22) 但富人太執著於自己的財產,不想要分給窮人,所以他憂悶的走了。

對於那些能夠給予的人來說,施捨窮人是多麼重要!聖經上有一百多章節關於施捨窮人的經文。在富翁和拉匝祿的比喻中(路加福音 16:19-31),富翁顯然沒有給予窮人拉撒路足夠的,或者甚至什麼都沒有。同樣,在糊塗富翁的比喻中(路加福音 12:16-21),富翁不斷建造越來越多的倉房來儲存他所有增加的財富。只想要在精神上與我們的財產分割,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實際給予窮人。當我們認為我們已經脫離我們的錢財,可是它都存留在某個地方,為了讓我們有財務安全感時,那對我們在精神上有什麼益處?

教會將施捨定義為作為懺悔或慈善行為給予窮人的金錢或物品; 這也是一項令天主喜悅的正義工作(CCC 1434, 1969, 2447)。 通過施捨窮人,基督徒在天上必有寶藏。看法之一是,因為窮人無法回報我們,因此天主將在天堂回報我們。箴言書告訴我們情況就是這樣:「向窮人施捨,是借貸於上主;對他的功德,上主必要報答(箴言19:17)。」

聖保祿就如何正確使用財富提出了很好的建議。在弟茂德前書裡,他說:「至於今世的富人,你要勸告他們,不要心高氣傲,也不要寄望於無常的財富,惟獨寄望於那將萬物豐富地供給我們享用的天主。又要勸他們行善,在善工上致富,甘心施捨,樂意通財,為自己積蓄良好的根基,以備將來能享受那真正的生命。(弟茂德前書 6:17-19)」毫無疑問,大多數基督徒,在以前或是現在,都施捨給窮人。但問題是:我們施捨給窮人夠嗎?這問題只有我們的良心才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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