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

貪婪是什麼?

  1. 有時候我們認為自己很貪婪,但實際上我們沒有。
  2. 有時我們認為我們並不貪婪,但事實上我們已經貪得無厭。

貪婪是對某事的渴望:

  1. 超過我們的需要。
  2. 超過我們應得的。

福音開頭有一個人要求耶穌告訴他的兄弟與他分家。

耶穌回答說:「朋友,誰派我做你們的判官,為你們分家呢?」(路 12:14)

然後耶穌對人群說:「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路 12:15)

在我們今世的文化中,將遺產平等分配給所有倖存的家庭成員似乎是公平的,似乎認為耶穌所說的話並不公平。

長子繼承 — 根據法律或慣例,第一個出生的兒子繼承其父母的整個或主要財產的權利。在聖經的傳統中,根據申命記21:15-17,第一個出生的兒子應得了繼承的雙重部分。譬如說,如果有兩個兒子,則繼承分為三種方式,第一個出生的兒子收到兩部分。在福音裡,你們能猜到,那個求耶穌告訴他的兄弟與他分家的人並不是第一個出生的兒子。

所以,耶穌告訴人群糊塗富翁的比喻。糊塗的富翁想要存放他所有的寶物,以便在他的餘生中,他可以休息,吃, 喝,喜樂!聽起來好像是提前退休!但糊塗的富翁最後怎麼了?他去世了,留下了他所有的財產;因此,回應訓道篇1:2 所說的話:「虛而又虛,萬事皆虛。」

在你們做出錯誤的結論之前,糊塗富翁的比喻並沒有教我們在我們死之前自私地用盡我們所有的錢和財產!

訓道篇教導反對當時的一般的哲學:

  1. 天主的計劃不存在,所以只為今天而生活。
  2. 墳墓是人生的終極目標,為什麼不在財富,金錢,性和權力方面找到滿足。

那是這句話「虛而又虛,萬事皆虛」的意義 — 過著毫無意義的生活。如果我們只為這個世界生活,那麼我們確實是可憐的。那種生活就像在追逐風。

訓道篇告訴我們生命有意義,因為它與來世有關。它告訴我們,確實天主有一個計劃,以及我們最終將被天主審判。

訓道篇與糊塗富翁的比喻相提並論。糊塗的富翁的命運等待著那些只為這個世界而生活的人:「那些只為自己累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人,也是如此。」(路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