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教會慶祝諸聖節,這是一個義務聖日,為紀念天堂的所有聖人。在整個 11 月內,天主教會也紀念已亡諸信者。自早期教會以來,一直在實行彌撒和為死者祈禱。瑪加伯下書 12:42-45(約公元前 164 年)給出了最早的說明,即為死者祈禱(42 節)和獻祭(43 節)是有效的。羅馬地下墓穴的銘文(2 世紀至 5 世紀)也有證據表明為死者祈禱的習俗;信徒不斷地為死者的靈魂祈禱平安和精神振奮,以及教會早期的禮儀式包含對死者的紀念。

在諸聖相通中,信友,不論是已經達到天鄉的 (天堂的聖人)、抑或還在煉獄中做補贖的 (煉獄的靈魂),又或仍在現世旅途上的 (活在世上的信徒),在他們之間存在著一分恆久的愛的聯繫,以及豐富地交流著所有美好的事物。在這奇妙的交流中,一個人的聖德能使他人受益,遠超過一個人的罪過為他人造成的損害。因此,靠諸聖相通的助力,可使那痛悔的罪人,能更早且更有效地淨化罪罰。(1475) 既然那些處於煉獄淨過程之中的已亡信友,還是諸聖相通的肢體,我們能幫助他們的一種方式,就是為他們獲得大赦,好免除他們罪過的暫罰。(1479)

活在世上的信徒可為煉獄中的靈魂祈禱,後者等待著他們加入天堂與眾聖人的那一天。奉獻彌撒是教會為死者提供慈善的最高方式,但也可以通過祈禱和賠補。活在世上的信徒可以幫助煉獄中的靈魂的另一種方式是為他們獲得大赦,這樣就可以赦免對他們的罪孽應得的懲罰。

僅適用於煉獄中的靈魂的全大赦,授予在 11 月 1 日至 8 日的任何一天虔誠地參觀墓地並為死者祈禱的信徒,並在紀念已亡諸信者節虔誠地參觀聖堂,並唸「天主經」和「信經」。

僅適用於煉獄中的靈魂的限大赦,授予虔誠地參觀墓地並至少在精神上為死者祈禱的信徒並虔誠地唸「時辰禮儀」中為死者的晨禱或晚禱,或唸「永遠的安息」的禱文。

為使煉獄中的靈魂獲得全大赦,信徒必須處於恩寵狀態,具有完全脫離罪惡(包括小罪)的內在性情,領受懺悔聖事,領受聖體聖事,並為教宗的意向祈禱(至少唸一個 「天主經」和一個「聖母經」。如果上面的一些條件沒有滿足,全大赦就變成了限大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