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第八课:
十诫 (第一部分)

教理第八课:十诫 (第一部分)

什么是十诫?十诫是天主在西乃山上颁给祂的子民的诫命 (出谷记 31:18)。出谷记纪载,天主将祂的子民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所以祂以十诫与他们立了盟约。借着颁给他们十诫,天主将祂的神圣旨意显示给他们。借着遵从诫命,人民表达他们是属于天主的。

在玛窦福音中 (玛窦福音22:36-40),有人问耶稣,法律中哪一条诫命是最大的?耶稣回答说:「你应当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第一条和最大「爱天主」的诫命可以透过十诫中前三条诫命来实践。第二条爱近人的诫命,则可以借着守第四到第十条诫命来实践。

自从圣奥思定时代开始 (公元 354-430 年),十诫就在想要领洗的望教友,和已经受洗的教友所接受的要理课程中,被视为重要的部分。今日天主教会内有关十诫的次序,是依照圣奥思定所定下的。请记得,基督教会的十诫次序并不同。

基督徒有义务遵守十诫。天主教会确认,教导万民及宣讲福音的使命,是为众人因信德,圣洗及遵守诫命而得救。因此,一个人说自己有信仰并不足够;他还必须同时遵守诫命。

第一条诫命:我是上主你的天主,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耶稣运用第一条诫命,战胜了撒旦的诱惑;祂说:「去罢!撒旦!因为经上记载: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惟独事奉祂。」(玛4:10) 第一条诫命要求我们全心全意的相信及信赖天主,并认识祂的威权;它也要求我们以谨慎和警觉地保护和加深我们的信德,并且拒绝任何反对信德的一切。相反第一条诫命的罪恶例子,如下:(1) 疏忽朝拜天主的义务,(2) 崇拜撒旦,邪魔和别的神,(3) 拜偶像,(4) 实践迷信,(5) 背教,异端,裂教和 (6) 亵渎。

敬拜偶像就是崇拜非天主的所有一切。当人把一个受造物当作天主来尊敬的时候,不论是撒旦,魔鬼,神灵,权力,金钱,乐趣,性,种族,政府,等等,他是犯了拜偶像的罪。天主教友时常被某些团体的人控诉,说他们在拜偶像。不过,天主教友并没有朝拜天主之外的任何事物。常容易引起误解的是天主教友敬礼天使和圣人的方式。我们应该敬礼天使和圣人,因为他们是对天主信实的仆人;并且他们不断在天主前为我们代祷。我们也应该敬礼圣像,因为当我们这样的做时,我们是在敬礼圣像所代表的那位。我们对天使,圣人和圣像的敬礼,引导我们接近天主。相反地​​,拜外教的偶像和假神则会引我们远离天主。

背教是完全拒绝教会信仰,异端是否定天主教信仰中的某些真理,分裂是拒绝承认教宗的威权,或拒绝和教会的其他成员一起接受教宗的领导。亵渎是亵圣或对神圣的人 ,地方和事物不敬。亵渎圣体圣事是一件违反第一条诫命的大罪。其他相关联的罪是:怀疑,绝望,妄望,怠惰 (灵性的懒惰),对天主不知感恩,等等。

我们不只该避免相反第一条诫命的罪恶,我们也必须以祈祷和奉献来赞美,尊崇和朝拜天主。


反省:

  1. 对或错。天主在西乃山上只给了祂的子民两条诫命。
  2. 对或错。天主教和新教的十诫次序是同样的。
  3. 对或错。基督信徒不需要遵守十诫。
  4. 对或错。天主教友没有朝拜天使或圣人;他们只是敬礼他们。
  5. 当人拒绝天主教信仰中的一些真理时,他犯了哪一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