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坚振圣事班第六课:道德 (第三部分)
情欲的道德性
1762. 有位格的人以他自愿的行为而导向真福。人体验的情欲或情感,能够使他倾向于真福,并有所贡献。
情欲
1763. 「情欲」一词是基督徒传统的用词。情感或情欲是指感性的激情或感动;情欲使人在面对所感受到的或想像到的善或是恶,倾向行动或不行动。
1764. 情欲是由人心理层面的自然因素所组成,情欲提供感性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交往的通道并保障其联系。我们的主曾指出,人的心为情欲活动涌流不息的泉源。
1765. 情欲有许多种。最基本的情欲便是受到善的吸引而产生的爱情。爱情对不在目前的善产生渴求,和得到它的希望。这动向的完成在于获享善的快感和喜乐。恶的体会则产生憎恨、厌恶和恐惧恶的来临。这动向的终结则在于对当前恶的哀愁,或抗拒恶的愤怒。
1766.「爱是要别人得到幸福」。所有其他的情感都以此人心对善的原始向往作为泉源。唯有善才值得爱。 「若爱是恶的,情欲也是恶的;若爱是善的,情欲也是善的」。
情欲与道德生活
1767. 情欲本身既非善亦非恶。情欲得到的道德评价,只看情欲是否有效地受理性和意志的管辖。情欲称之为自愿的,「或者因为情欲受到意志的指使,或者因为意志不加以阻止」。情欲是否是道德善或人性善的成全,要看它是否接受理性规范。
1768. 强烈的感受不决定一个人的道德和圣德;这些感受好似一座水库,可以从中源源不绝地汲取表达道德生活的形象和情感。当情欲有助于一个善的行为,在道德上便是善的,反过来说,便是恶的。正直的意志把所接纳的感性推动导向美善和真福;不良的意志则屈服于无规律的情欲之下,给情欲火上加油。情感的触动和感受能为德行所提升,或为恶习所败坏。
1769. 在基督信徒的生活里,圣神所达成的工作是推动整个的人,包括其痛苦、恐惧、悲伤,一如主在山园中和苦难中所显示的。在基督内,人性的感受能够在爱德和天主的真福中达致圆满。
1770. 人在道德上的完美,不仅在于人为意志所驱使而向善,也靠感性对善的欲望,一如圣咏所说:「我的心灵以及我的肉身,向生活的天主踊跃欢欣」 (咏 84:3)。
撮要
1771. 「情欲」一词是指情感或感受。人透过自己的情感的触动,预先感受到什么是善和怀疑什么是恶。
1772. 最主要的情欲是爱和恨,渴求和惊惧,欣悦、哀愁和愤怒。
1773. 情欲作为感性上的倾向,本身没有道德上的善或恶可言,而要看这些情感是否出自理智和意志,才谈得上道德的善或恶。
1774. 情感的触动与感受能为德行所提升,或为恶习所败坏。
1775. 人在道德感受上的成全,在于人不但为意志所驱使而向善,而且也为其「心」所驱使。
道德的良心
1776.「人在其良心的深处,发现法律的存在。这法律的来源并不是人,人却应服从之。这法律的呼声不断地促使人去爱、行善并避恶,在适当时刻,它便于人内心发出回响……这是天主在其心内铭刻的法律……良心是人最秘密的中枢、圣所。在此,人独自与天主会晤,并听到祂的声音」。
良心的判断
1777. 道德的良心存在于人心深处,在适当的时刻,嘱咐他行善避恶。道德的良心也判断具体的抉择,良好的予以赞同,不好的加以谴责。道德的良心证明与至善相关真理的权威,人原受到至善的吸引并由祂领受了诫命。当聆听道德良心的时候,明智的人便能听到天主发言。
1778. 道德的良心是理性的一个判断,借此人可以对一个将要做的具体行为,正在做的行为,或已经完成的行为,认出其道德的品质。人无论讲什么,做什么,必须忠实地依照他所确知为公正的和正直的去讲去做。借着良心的判断,人领会并认出神律的规定:
约翰亨利‧纽曼,《致诺福克公爵书》:良心是我们心灵的法律,但超越我们的心灵,对我们发号施令,指示责任和职务,恐惧和希望……良心是自然界中,一如恩宠界中的那位传讯者,透过面纱向我们发言,教导我们,带领我们。良心是基督所有代表中的第一位代表。
1779. 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为聆听和顺从个人良心的声音,每一个人必须小心地面对自己。这内心收敛的要求格外需要,尤其是因为我们所面对的生活屡次阻扰我们反省、省察、或自我收敛:
圣奥思定,《致巴特人论若望书信》:返回你的良心,向她发问……弟兄们,返回内心,并在你所做的一切中,注视那位作证者──天主。
1780. 人位格的尊严包含并要求道德良心的正直。道德良心包括对道德原则的领会 (本性良心,synderesis),包括将这些原则,经过理性和善恶的实际分辨之后,运用于目前的环境,最后,包括对一些具体的行为,不论是行将开始的,或是已经完成的,作出判断。在理性的法律内有关道德善所宣告的真理,实际上,具体地,亦为良心所作的谨慎判断所承认。人称那依照这判断作选择的人为明智的人。
1781. 良心使人对所完成的行为负起责任。如果人作恶,良心的正直判断能够留在他内作为善的普遍真理的见证,同时对他这一次选择作见证。良心判断的裁决,仍可成为希望和慈悲的保证。在指证所犯的错误时,提醒人祈求宽恕,继续行善,并因着天主的恩宠不停地修练德行:
在祂面前可以安心;纵然我们的心责备我们,我们还可以安心,因为天主比我们的心大,祂原知道一切(若一 3:19‐20)。
1782. 人有依照良心和自由行事的权利,为使他本人得以作出道德的抉择。 「不应强迫人违反良心行事,也不应阻止人依照良心行事,尤其在宗教事务上是如此」。
良心的培育
1783. 良心应该受到教导,道德的判断应该受到光照。受过良好培育的良心是正直和诚实的。它依循理性,符合造物主的智慧所愿的真善而作出判断。良心的教育是必需的,因为人类遭受负面的影响,并受到罪的诱惑,宁愿随从个人的私意,拒绝接受权威性的教导。
1784. 良心的教育是一项毕生的工作。自人生的最初几年,它启发儿童,使他认识并实行由道德良心承认的内心法律。明智的教育教人修养德行,预防或治疗由人性的软弱和过失所产生的恐惧、自私和自大、罪恶感和自满的冲动。良心的教育保证自由,产生心灵的平安。
1785. 在良心的培育中,天主圣言是我们路途上的光明;我们应在信德和祈祷中听取圣言,并付诸实行。我们还应该在主十字架的注视之下省察我们的良心。我们有圣神的恩宠作为支持,有他人的见证或劝告作为扶助,也有教会权威性的教导作为引导。
依照良心作抉择
1786. 必须作伦理抉择前,良心可按照理性和神律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或者刚好相反,作出一个错误的判断而与之相背。
1787. 有时遇到一些情况,使道德的判断不大肯定,并难以作出决定。但他必须常常寻求正当的和美善的,并辨别神律所表达的天主的旨。
1788. 为此,人借着明智的德行,请教博学的人,并依靠圣神及其神恩的帮助,努力解释经验的诸多资料和时代征兆。
1789. 任何情况下均适用的一些规则:
──总不允许为达到一个善而作恶。
──「金科玉律」:「凡你们愿意人给你们做的,你们也要照样给人做(玛 7:12)。
──爱德常是经由尊重近人及其良心而实践:「你们这样得罪了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格前 8:12)。 「更好是不作什么能使你的弟兄跌倒的事」(罗 14:21)。
错误的判断
1790. 人常听从自己良心确定的判断。如果人明知故意违反这样的判断而行事,他必将定自己的罪。但是也有可能,道德的良心处于无知中,并对即将采取或已经冒犯的行动,作出错误的判断。
1791. 种无知多次能归咎于当事人,要他负责。 「当人对探求真理及美善不大注意,或因犯罪习惯而良心变得几乎盲目时」,就会发生此种情况。在这情况下,人对自己所作的恶要负罪责。
1792. 基督及其福音的无知、他人留下的恶表、作情欲的奴隶、对良心独立自主的误解和意图、拒绝接受教会的权威和教导、缺乏皈依和爱德,都能成为对伦理行为判断偏差的原因。
1793. 过来说,如果无知是无法克服的,或者错误的判断对道德的主体无责任可言,这人所作的恶便不能归咎于他。但这行为毕竟是一件邪恶、欠缺、错乱的事。因此,应该下功夫努力纠正道德良心的错误。
1794. 良好而洁净的良心受到真实信德的照耀。因为爱德同时发自「纯洁的心、光明磊落的良心和真诚的信仰」(弟前 1:5)。
正确的良心越占优势,私人及团体越不致为盲目的武断所左右,亦越能遵循伦理的客观准则。
撮要
1795. 良心是人最秘密的中枢、圣所。在此,人独自与天主会晤,而听到天主的声音」。
1796. 德的良心是理性的一个判断,借此,人可辨认一个具体行为的道德品质。
1797. 行了恶事的人,他良心的裁判仍可成为皈依和希望的保证。
1798. 过良好培育的良心是正直和真实的。它依循理性,符合造物主的智慧所愿的真善而作出判断。人人都应设法培育自己的良心。
1799. 必须作伦理的抉择前,良心可按照理性和神律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或者刚好相反作出一个错误的判断而与之背离。
1800. 常该听从自己良心确定的判断。
1801. 德的良心能处于无知中,或者作出错误的判断。这种无知和错误并不时常免除人的罪责。
1802. 主圣言是我们路途上的一盏明灯。我们该在信德和祈祷中听取圣言,同时要付诸实行。这样才可培育自己的良心。
问答:
- 对或错:「情欲」是指感性的激情或感动;它使人在面对所感受到的或想像到的善或是恶,倾向行动或不行动。 (1763)
- 对或错:善人不应该有情欲,因为它是不自然的。 (1764)
- 最基本的情欲是什么?举出5 种其他类型的激情. (1765, 1772)
- 对或错:爱的意思就是要别人得到幸福。 (1766)
- 对或错:情欲本身既非善亦非恶;它必要被理性规范。 (1767)
- 对或错:当情欲有助于一个善的行为,在道德上便是善的;当情欲有助于一个恶的行为,在道德上便是恶的。 (1768)
- 对或错:道德的良心在适当的时刻,嘱咐他行善避恶。通过他的良心,明智的人便能听到天主发言。 (1777)
- 对或错:一个人的良心能判断道德行为,只在他还没有做出的时候; 即,当一个人正在做某事的过程中,或者该行为是否已经完成时,一个人的良心不能判断道德行为。 (1778)
- 对或错:良心使人对所完成的行为负起责任。 (1781)
- 对或错:不应强迫人违反良心行事,也不应阻止人依照良心行事,尤其在宗教事务上是如此。 (1782)
- 对或错:一个人必须努力按照正确和真实来形成自己的良心。 。 (1783)
- 对或错:任何人都能够以在高中毕业时完成他的良心培育。 (1784)
- 对或错:当一个人面临一个棘手的道德问题时,他必须始终寻求正确和好的解决。 (1787)
- 对或错:一个人可以为达到一个善而作恶。 (1789)
- 对或错:人常听从自己良心确定的判断。 (1790)
- 对或错:当一个人由于无知而做出恶的决定时,他总是对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791)
- 举出三种个对伦理行为判断偏差的原因。 (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