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的矫正
在玛窦福音中,耶稣教导祂的门徒如何对待一直在犯罪但仍留在团体中的门徒们。第一,纠正要私下进行; 如果这不起作用,则应在两到三名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纠正; 如果还不起作用,则应将此事提交教会。如果罪人仍然拒绝纠正,那么他将被逐出教会。被开除出教会可不是小事,因为天主会批准教会的审判;耶稣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 」(玛窦18 :18); 如果犯罪的人不悔改并与教会和解,那么绝罚就会永远具有约束力。
在格林多前书中,圣保禄敦促格林多的早期基督徒与社区内的罪人脱离关系来保持社区内心的纯洁;他写道:「其实,我写给你们的,是说:若有称为弟兄的,是淫荡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人的,或酗酒的,或勒索人的,你们就不要同他交结;并且同这样的人,连一起吃饭也不可。 」(格林多前书5:11)
根据天主教教理:某些特别严重的罪过会处以绝罚;这是教会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即罪人不得领受圣事,及执行某些教会行动。并且,按照教会法律,只有教宗、地方主教或获得他们授权的司铎,才能给予赦免。 (天主教教理 1463)
绝罚到底是什么?绝罚是教会施加的惩罚; 这是一种惩戒罚,旨在打破一个人的固执,让他承认自己的罪过,从而悔改并回归教会。
根据1917 年的天主教法典,一个被绝罚的人是被排除在信徒的团契之外(天主教法典2257 条第1 款);这个方式跟玛窦福音和圣保禄罗致格林多人书中所描述的方式非常相似。然而,这并没有延续在 1983 年的天主教法典; 因此,目前,一个被绝罚的人并不意味着他被“踢出”教会。相反,2021 年对天主教法典进行的修订禁止被绝罚的人做某些在教会内的事情(天主教法典第 1331 条);例如,领圣事并积极参与教会的庆典。被绝罚的人仍然可以参与弥撒,但禁止他们在教会内服务; 例如,在弥撒中送圣体或读经。
重要的是要记住,教会施加诸如绝罚之类的惩罚,不是为了将罪人拒之门外,而是作为一种「药物」来「唤醒」罪人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促使他们悔改并和解与天主和教会。正如在玛窦福音中,耶稣教导门徒将那些拒绝纠正的罪人绝罚,听起来相当严厉;相反,在路加福音中,通过荡子的比喻,耶稣教导我们天主的爱和怜悯;荡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悔改之后,他被父亲欢迎回来父亲的家。 (参阅路加 1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