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福若望‧董思高
公元 1265-1308 年

真福若望‧董思高 (公元 1265-1308 年)

庆日:11月8日


捍卫圣母始胎无染原罪

中世纪的神学家曾对「圣母始胎无染原罪」这个信条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历史上,道明会(Dominicans)曾是这一信条的强烈反对者,这主要是受圣多瑪斯·阿奎纳(St. Thomas Aquinas)的影响,他认为玛利亚也像其他人一样,需要被救赎。因此,道明会与大力推崇这项信条的方济会(Franciscans)发生了冲突。真福若望‧董思高(Blessed Duns Scotus)是一位出生于苏格兰的方济会士。

董思高为圣母始胎无染原罪提供了著名的辩护:

在「自然秩序」(Order of Nature) 与「时间秩序」(Order of Time) 之间存在着差异。依照自然秩序 (Order of Nature),所有人生来都带有原罪;然而,按照时间秩序 (Order of Time),天主的恩宠可以在人类时间之外运作。

救赎者基督不但可以在人犯罪之后施行救赎,甚至可以在人犯罪之前就施行救赎。祂完全可以在玛利亚受孕的那一刻,就赐给她无染原罪的恩宠。

为了天主降生成人(Incarnation)的奥迹,使圣言的母亲完美纯洁,作为一个毫无瑕疵的容器,配得孕育天主,是相称的。

因此,基督在祂母亲受孕的那一刻,就赐给了她预先救赎(preredemption)的恩赐。这是比犯罪后才被救赎更大的恩赐。这是基督所能给予的最完美的救赎,适合祂的母亲。

真福若望‧董思高对圣母始胎无染原罪的捍卫可以用这句拉丁文短语概括: “Potuit, decuit, ergo fecit.” 它的意思是 「祂能够这样做,这是相称的,因此祂就这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