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件很明顯的讓我們看出在浪子的比喻中的父親不是普通的父親,而是關於天主的隱喻,就是父親對兒子的豐厚的愛及慈悲。當兒子要求繼承他的份額時,父親並沒有反對,也沒有強迫兒子留下。這是天主賦予每個人自由意志的證明。任何決定離開天主的人都可以隨時離開,天主不會強迫任何人與祂同在。
當兒子面臨過悲慘並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時,他想起了父親及他跟父親同在的美好生活。因此,他決心悔改,並回到父親身邊。父親一看見兒子就張開雙臂歡迎他,並以極大的熱情下令設宴慶祝兒子的歸來。這說明了耶穌先前所說的話:「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這樣歡樂。」(路加 15:10)
一直沒離開父親身邊的大兒子得知了為弟弟的宴席,發了大怒。他向父親抱怨說,他一直忠於他的職責,但父親從未為他設宴。父親對大兒子的回應有兩件事:第一是他一直和父親在一起,凡父親所有的,也都是他的。第二是哥哥該要參與弟弟的宴席只因為弟弟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
「孩子!你常同我在一起,凡我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加 15:31) 大兒子可以使用父親所擁有的一切:食物、衣服、住所、安全等。他是否享受使用這些東西由他自己決定。大兒子是經師和法利塞人的隱喻,當耶穌歡迎了罪人又同他們吃飯時,他們被冒犯了(路加福音 15:2)。經師和法利塞人有聖約、律法、先知、聖殿等等。可是就像大兒子一樣,他們嫉妒地守護著這些送給他們的東西。他們沒有對人們大施憐憫和慷慨,而他們把沉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瑪竇 23:4)。
「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路加 15:32) 這是天主對所有信徒的告誡——當天主歡迎悔改的罪人回來時,任何人都不應感到怨恨或嫉妒。父親沒有對兒子處以嚴厲的懲罰,而是設宴慶祝他的歸來。同樣,耶穌沒有嚴厲譴責懺悔罪人,而是與他們一起赴宴。大兒子對他的父親如此輕易地原諒他悔改的兒子感到憤慨。同樣地,過去和現在的經師和法利塞人都對耶穌如此輕易地寬恕悔改的罪人感到憤慨。我們千萬注意不要像經師和法利塞人,為了他人犯罪而譴責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