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理第七課:萬民四末
甚麼是萬民四末? (1) 死亡,(2) 審判,(3) 天堂,(4) 地獄。
思考萬民四末的好處是甚麼?藉著思考死亡,審判,天堂和地獄,人可以藉此警惕自己,好能避免犯罪;並記起上主耶穌基督訓勉我們的:要愛天主和愛近人如自己。(參閱瑪竇福音22:36-40)
我們的生命是以時間來計算的。在一生當中,人在生理上,心智上和精神上會成長和改變;但是一旦死亡的時刻到來,一切都會結束。死亡是在人世間生命的終點。當人死亡時,靈魂和肉體分離,而且靈魂到天主台前接受審判。
審判分為兩種:私審判和最後審判 (有時候最後審判又稱公審判)。在人逝世後隨即執行私審判,靈魂到天主台前受審判。如果靈魂有大罪,最後就下地獄。如果靈魂沒有犯大罪或小罪,就會升天堂。如果靈魂並沒有犯大罪,但是仍有小罪,在最後到達天堂前,就會到煉獄受煉淨。
世界末日到來時,當耶穌在光榮中再度來臨,審判生者死者時,將會有最後的審判。在最後審判之前,死者將復活,義人和不義的人都將從死者中復生。所有的人都將受審判,包括那些受私審判的人。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時,那時,他要坐在光榮的寶座上,一切的民族,都要聚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不義人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裡去,但是義人到承受永生。(參閱瑪竇福音25:31-46) 最後審判顯示出,一個人在人世間所有的善行及惡行,最終所造成的後果。
在天堂的靈魂享「榮福直觀」,就是瞻仰天上榮耀中的天主。真福的靈魂與上主耶穌基督,童貞榮福瑪利亞,和所有天使及聖人聯合在一起。當他們在天堂享有不朽的喜悅時,他們就是在與其他人類,及受造物的關係中,繼續完成天主的神聖旨意。
在地獄中的靈魂永遠與天主分離。一個沒有悔改大罪而死的人,將死在永恆的地獄之火中。人死後,不再有悔罪的機會。那是為何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福音中多次警告我們:(1) 火獄 (參閱瑪竇福音5:22;25:41),(2) 罪的誘惑 (參閱馬爾谷福音9:42-48),(3) 進窄門 (參閱瑪竇福音7:13-24),(4) 莠子的比喻 (參閱瑪竇福音13:36-43),(5) 塔冷通的比喻 (參閱瑪竇福音25:14-30),等等。
靈魂最終的歸屬是天堂,但是仍然需要經過煉獄而得到最後的淨化。耶穌對法利賽人說:「我告訴你們:一切罪過和褻瀆,人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罪,必不得赦免。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可得赦免;但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瑪竇福音12:31-32) 耶穌清楚讓人知道,「來世」某些罪可得赦免,而祂所說的「來世」正是指煉獄。
痛悔經
我的天主,我的慈父,我犯罪得罪了你,很覺慚愧,也真心痛悔。因為我辜負了你的慈愛,妄用了你的恩寵。我今定心立志,特賴祢聖寵的幫助,以後再不敢得罪祢。求祢幫助我利用機會補償我所犯的過錯,並盡力躲避犯罪的機會。我的天主,求你垂憐我,寬赦我。阿們。
反省:
- 審判有哪兩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對或錯。只有那些到了末日還活在世上的人會受到最後的審判。
- 對或錯。在地獄的靈魂仍然可以到天堂。
- 對或錯。在天堂的真福靈魂與在世上的人們都沒有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