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與死亡

生命與死亡

福音裡記載耶穌使拉匝祿從死者中復活有幾點屬靈上的意義,以下是其中的三個:

  1. 耶穌賜給拉匝祿的肉體生命是真實的,因為拉匝祿在肉體上已經死亡,而耶穌使他復活了。耶穌給那些靈性死亡的人 (因為他們生活在罪中) 的靈性生命是真實的,因為耶穌賜給他們在祂內的新生命。
  2. 耶穌行奇蹟使拉匝祿重獲生命,而同一奇蹟卻直接導致猶太公議會決定殺害耶穌。這很諷刺,但這些事情發生的方式是按照天主的救恩計劃進行的。同樣地,雖然天主對我們的計劃有時看來是很諷刺,但我們必須繼續相信天主,知道最終對我們來說, 那會是最好的。
  3. 當耶穌到達伯達尼時,拉匝祿已經死了,他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 耶穌對瑪爾大說:「你的兄弟必定要復活。」瑪爾大對耶穌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時,他必要復活。」(若望 11:23-24) 耶穌使拉匝祿從死者中復活, 預示著死者在末日的復活。死者在末日的復活到底是什麼?

舊約中提到的死者復活, 可以在《達尼爾書》中找到:許多長眠於塵土中的人,要醒起來:有的要入於永生,有的要永遠蒙羞受辱。(達尼爾 12:2) 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對死者的復活, 意見分歧。 撒杜塞人否認如此,但法利赛人卻相信, 義人的復活會在默西亞來臨時發生。天主教會堅決地相信,就如基督確實從死者中復活並永遠地活著,同樣義人在死後, 將永遠與復活的基督一起生活,並且在末日,基督會使他們復活。 (天主教教理 989)

當一個人去世時,他的靈魂會與肉體分離;人體留在地上,而靈魂去見它的造物主。在私審判之後,那些在天主的恩寵中過世, 並已完全煉淨的靈魂,將在天堂與基督永遠生活在一起,而那些在大罪中過世的人, 沒有悔改, 也沒有接受天主的慈愛, 他們的靈魂將在地獄裡, 永遠與主分離。那些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過世的人,靈魂尚未完全淨化,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仍須在煉獄中經過煉淨。 (CCC 1023、1033、1030)

但這還不是全部。 那些已經過世並已被審判的人, 他們的靈魂還在等待與他們的肉體重聚。在末日(即世界末日),所有亡者復活之後,不論義人或惡人,都要經歷最後的審判。「那時候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人子的聲音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望 5:28-29)。那時基督「將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 一切民族,都要聚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在左邊…… 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義人卻要進入永生。」(天主教教理 1037, 瑪 25:31,32,46)

對那些將參與生命復活的人,他們復活的身體將變成跟基督光榮的身體一樣;他們的身體將不再易受病弱、失調和疾病的影響; 他們將不再感到痛苦,也不再死亡。他們將永遠與天主同在,他們的喜樂將會是圓滿無缺的。這豈不正是我們所有人最終應該期盼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