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節守夜禮

主耶穌基督的復活

基督復活的故事是真實的人類經歷;這不是一個每個人都突然從此過上了幸福生活的童話故事 。 從基督最初的門徒開始,基督復活的故事, 即使在今天, 仍然活在基督徒的心中。

誰是最早懷疑基督復活的人?

門徒們的信仰, 因他們師傅的苦難和十字架上的死亡, 而受到極大的考驗. 門徒們所經歷的震撼是如此之大, 以致門徒們 (至少其中幾個) 不敢立刻相信復活的消息. 福音書告訴我們, 門徒們是失落的, (士氣低落的)(參見路加 24:17)和害怕的(參見若望 20:19). 門徒們不相信從墳墓回來的婦女帶來的消息 (參閱馬爾谷 16:11-13), 他們認為是「無稽之談」(參閱路加 24:11) . 當耶穌在逾越節晚上顯現給十一個宗徒時, 曾「責斥他們的無信和心硬, 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由死者中復活後, 見了他的人.」(馬爾谷 16:14) (參閱天主教教理 643)

即使當復活的主向祂的門徒顯現時, 他們仍然懷疑 — 「眾人害怕起來,想是見了鬼神」. (路加 24:37) 若望福音講述了多默的故事, 當耶穌向其他門徒顯現時, 多默不在; 只有當他看到時, 他才相信. (參閱若望 20:24-29)因此,將復活的故事說成是宗徒們信仰(或輕信)的產物, 這假設是沒有根據的. 反之, 他們對復活的信仰, 是在天主恩寵的推動下, 來自基督復活事實的直接經驗. (參閱天主教教理 644)

我們對耶穌復活後的身體了解多少?

  1. 復活後的基督不是鬼魂: 祂被多默摸過(參閱若望 20:27-28)並且祂吃了(參閱路加 24:42-43).
  2. 耶穌復活後的身體, 是處於光榮狀態中的同一身體:耶穌向門徒展示了祂身上的印記 — 那曾受折磨和被釘的同一身體, 因為它仍帶著苦難的痕跡. (參閱路加 24:39-40;若望 20:20, 27)然而,這基督復活後的身體, 卻同時擁有光榮身體的新特性, 門徒們起初並沒有認出.(參閱若望 20 :14; 21:4), 它不再受制於時空, 而能按自己的方式, 無論何時何地都可隨意臨現(參見若望 20:19, 26). (參閱天主教教理 645)
  3. 在祂復活後的身體裡,耶穌是以三位一體聖三的第二位格在天上: 此事藉著聖父的能力而完成, 祂「復活了」祂的兒子基督, 這樣, 祂完美地將其人性及其肉身融入在聖三中. (參閱天主教教理 648)

基督復活的意思與意義

  1. 基督的復活決定性地証明了祂天主性的權威, 並確認祂所行和所教的一切. (參閱天主教教理 651)
  • 基督的復活, 實現了舊約和耶穌自己生前所作的許諾. (參閱路加 24:6-7、26-27、44-48)尼西‧君士坦丁堡「信經」中的這句話「正如聖經所載」, 是指基督的復活應驗了這些預言。 (參閱天主教教理652)
  • 基督的復活確認了祂的天主性. 耶穌說:「當你們高舉了人子以後,你們便知道我就是那一位. 我由我自己不作什麼; 我所講論的, 都是依照父所教訓我的.」(若望8:28) (參閱天主教教理653)
  • 基督的復活使我們獲得新生. 這新生首先是那使我們重新獲得天主恩寵的成義, 「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 從死者中復活了, 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 」(羅馬 6:4). 成義在乎戰勝罪惡的死亡及重新享有聖寵. 其次, 它完成義子的承繼, 因為人成了基督的兄弟姊妹, 正如耶穌在復活後親自稱呼其門徒們那樣:「你們去, 報告我的弟兄」. (瑪竇 28:10; 參閱若望20:17) 我們成了基督的兄弟姊妹, 不是出於本性, 而是出於恩寵, 因為這種義子身分使人實在分享唯一聖子的生命, 而這生命在祂復活時已完全顯示出來了. (參閱天主教教理654)
  • 基督的復活乃是我們將來復活的本原和泉源:「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 做了死者的初果……就如在亞當內, 眾人都死了, 照樣, 在基督內, 眾人都要復活」. (格林多前 15:20‐22) 在期待此事的完成時, 復活的基督生活在祂信徒們的心中; 他們的生命也被基督提昇到天主生命的懷抱: 「祂替眾人死, 是為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生活, 而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了的那位生活」. (格林多後 5:15) (參閱天主教教理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