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提出了三個關於曾經迷失而後來被復得的比喻:亡羊的比喻(路加 15:1-7,瑪竇 18:12-14),失錢的比喻(路加福音 15:8-10) 和浪子的比喻(路加 15:11-32)。 三個比喻相似,但在某些方面不同。我指出這些相同點和不同點的原因是你們也可以使用它們作反省點。
這三個比喻都是相似的,因為迷失的最終都被找到。另一個相似之處是當他們找到了他們所失去的時,他們就都歡樂。另一方面,三個比喻中迷失的都不同——一個迷失了動物、另一個迷失了東西,還另一個是迷路的人。還有一個顯著的不同是,在前兩個比喻中,物主去尋找迷失的動物或東西;而在第三個比喻中,是迷路的兒子歸回了父親那裏。
綜上所述,這三個比喻使我們對天主的心意和天主的方式有了深刻的認識。亡羊、失錢、和浪子都代表著迷失方向、與天主隔絕的罪人。前兩個比喻秒速了慈愛的天主怎樣尋找罪人,直到他們被復得。厄則克耳先知書 34 章說天主尋找祂的羊和迷失的人(11、16 節)。另一方面,浪子的比喻說明了天主如何耐心地等待罪人歸回祂的身邊。
那麼,天主為什麼不把所有的罪人都找出來,強迫他們歸向祂呢?同樣地,天主為什麼不強迫人相信祂呢?或是愛祂呢?
為什麼天主要等待罪人歸回呢?主要的原因是天主給了每個人一個自由意志,讓他們可以選擇愛天主或不愛天主,選擇與天主同在或不與天主同在。天主不會強迫任何人選擇祂。 德訓篇說:「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並賦給他自決的能力。」(德訓篇 15:14) 天主教教理對此解釋如下:「天主造了有理性的人,賦給他位格的尊嚴,具有對自己行為的主動力與主控力。天主賦給他自決的能力,目的在使人自動尋找造物主,並自由地依附祂,而抵達其圓滿幸福的境界。」 (天主教教理 1730)
即使在亡羊和失錢的比喻中,重點也不是要表示天主尋找迷失的人只是為了將祂的旨意強加於他們。然而是為了說明天主的大愛,祂會做必要的事好讓罪人與祂團聚。在浪子的比喻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浪子意識到自己的過錯並決定回到父親身邊時,罪人是如何最終接受了天主的恩典。
但浪子的比喻不僅是關於罪人,也是關於自充為義的人。哥哥鄙視了他的弟弟,因為他們的父親如此輕易地原諒了他。我們可能沒有注意到,但每當我們將自己與那個哥哥那樣的進行比較他人時,我們就是在自充為義。或者,我們可能在更微妙的情況下自充為義——譬如任何時候我們回頭看,鄙視那些我們認為得到的比他們應得的多的人。耶穌說:「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因為你們用什麼判斷來判斷,你們也要受什麼判斷;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瑪竇 7:1-2)聖保祿說了更加嚴厲的話向那些自充為義的人:「人啊!你不論是誰,你判斷人,必無可推諉,因為你判斷別人,就是定你自己的罪,因為你這判斷人的,正作著同樣的事。」(羅馬書 2:1)
路加福音並沒有告訴我們浪子的大哥是否改變了心意並加入了宴會。但是浪子的比喻的結語已經被許多悔改的罪人上演出了。在聖保路致弟茂德前書中,他公開地談論他的罪。他本來是一個法利賽人,認為他是對的,判斷基督徒是錯的,因此他就把他們找出來迫害他們。然而,他後來意識到自己是錯的並悔改了自己的罪。轉教者和悔改的罪人曾多次在許多地方演奏過同樣的結語。
讓我們提防自充為義的罪;它使我們比那些被我們判斷為迷路的人更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