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個基督門徒的熱火!

耶穌基督說:「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我是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我是如何焦急,直到它得以完成!」(路加 12:49-50)

耶穌所說的火是什麼?

在路加福音第 12 章的上下文中,這個火是指一個人在做為基督的門徒時心靈中的火。門徒們陪伴基督時的熱心只是預示著這個火,因為它最終是由基督的「洗禮」點燃的;就是祂的受難、死亡和復活。然而,正是在五旬節聖神降臨的時候,這火牢牢地種在了門徒的心靈中。耶穌渴望點燃世界的熊熊烈火是聖神的火,它激發真正的悔改,並導致堅定不移的信仰和對天主和鄰人的英勇愛。

聖人們認識到基督的十字架是他們心靈中熊熊烈火的根源。在天主教會裏,聖人們被描繪的圖像表明他們正在愛慕或擁抱十字架;例如是聖安德肋、聖方濟、聖類思·公撒格、聖小德蘭、聖吳國盛等。在聖經中,這熊熊的火焰在聖保祿的生活中被清楚地描繪為不屈不撓的傳教士。用他自己的話來說,聖保祿談到了他出於對基督的愛和對他使命的熱誠而忍受的情形:

「被猶太人鞭打了五次,每次四十下少一下;受杖擊三次;被石擊一次;遭翻船三次;在深海裡度過了一日一夜;又多次行路,遭遇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由同族來的危險、由外邦人來的危險、城中的危險、曠野裡的危險、海洋上的危險、假弟兄中的危險;勞碌辛苦,屢不得眠;忍飢受渴,屢不得食;忍受寒冷,赤身裸體;除了其餘的事以外,還有我每日的繁務,對眾教會的掛慮。」(格林多後書 11:24-28)

許多基督徒把耶穌所說的熊熊烈火想像成一種情緒的衝動,一種感情的旺盛,或者在朝拜中舉起雙臂上下跳躍。儘管在某些情況下,這些行動可能真的是受到聖神的啟發,但真正燃燒的火焰是在一個人的心靈的沉默中持續燃燒的火焰。

除了有極大的渴望傳福音和帶領人們進入信仰之外,下面列出了聖神之火在門徒心靈中燃燒時的 5 種表現:

  • 對於天主的話的開放。走厄瑪烏路上的兩個門徒彼此說:「當他在路上與我們談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不是火熱的嗎?」(路加福音24:32)就像在通往厄瑪烏的路上的兩個門徒一樣,每當我們閱讀和反省經文時,我們的心靈都會被點燃,我們的心靈向天主被敞開,向天主的旨意和道路。
  • 窄路上的毅力。希伯來書第 12 章為我們總結了這一點:「我們該卸下各種累贅和糾纏人的罪過,以堅忍的心,跑那擺在我們面前的賽程。」(希伯來書 12:1)
  • 內心的平安。耶穌向祂的門徒保證,祂賜給他們的平安勝過世上任何一種的平安:「我把平安留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給你們的,不像世界所賜的一樣。你們心裡不要煩亂,也不要膽怯。」(若望14:27)天使在基督誕生時向牧羊人宣布了同樣的平安:「天主受享光榮於高天,主愛的人在世享平安!」(路加 2:14)
  • 堅定不移地信仰和信任天主。如果沒有聖神之火在人的心中燃燒,人怎麼可能對天主有堅定不移的信心和信靠呢?伯多祿和其他的宗徒一開始就熱切地跟隨基督,期望耶穌是默西亞(參閱瑪竇 4:18-22,馬爾谷 1:16-20,路加 5:1-11)。 可是,直到他們接受了聖神之火,他們才從隱藏中出來,大膽地傳福音(參閱宗徒大事錄 2:1-11)。

聖神之火已經在我們內,我們必須重新點燃它,讓它燃燒成熊熊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