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復活是通過天主的聖示而來的,它使我們認識到人體僅是細胞和化學物質的集合。它使我們意識到,在天主的計劃中,即使在死亡時靈魂與身體分離,它們將有一天重聚,直到永恆。
我們只要看看基督的復活–基督的復活不是屍體復活,而最終再次死亡的復活,好像拉匝祿的復活(若望福音11:1-57),或者是雅依洛的女孩的復活(馬爾谷福音5:21-43,路加福音8:40-56),或者是纳因城的寡婦的獨生子的復活(路加福音7:11-17)。基督以不朽的身體從死亡復活,祂光榮的身體永不再死。
路加福音第20章向我們提出了撒杜塞人的挑戰。他們也不相信死者的復活:
- 撒杜塞人是猶太非常強力的司祭,他們也是富有的貴族。他們只接受梅瑟五經。
- 他們向耶穌提出的有關代兄弟立嗣的問題的目的是嘲笑死者的複活。那麼,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女性要怎麼辦呢?她將成為誰的妻子?您沒看到與死者復活有關的問題嗎?
- 耶穌的答案駁斥了撒杜塞人。
- 首先,死者復活是沒問題的,因為在未來的時代不需要結婚。那時,他們將不再結婚,因為他們不能再死(路加福音20:35-36)。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生育。但在未來的時代,由於他們將不能死,因此不再需要婚姻和生育。
- 第二,耶穌駁斥了撒杜塞人「死亡是存在的終結」的信念。耶穌從出谷紀3:6引述了天主在燃燒的荊棘叢中向梅瑟所說的話:「我是你父親的天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耶穌提出這句話的意義是天主並不是死者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三位族長雖然不在世上生存,但他們繼續存在於他們靈魂的永生中。
在講述了公元前2世紀馬加伯反叛的故事的馬加伯書中,安提约古四世王將希臘的習俗和信仰強加於猶太人,迫使他們違反了其祖先的法律。馬加伯下書第7章描述了馬加伯兄弟們如何成為殉道者;然而,更重要的是,它證明了死者復活的信念。第四兄弟宣稱:「深信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可是為你,卻沒有進入生命的複活。」(馬加伯下書7:14)
馬加伯第四個兄弟的話後來會重生,因為兩個世紀後,當猶太人在安息日開始迫害耶穌時,因為在貝特賽達的水池中,耶穌治癒了一個已經病了38年的人,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不要驚奇這事,因為時候要到,那時,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望福音5:28-29)
由於基督的緣故,基督徒的死亡具有積極的意義。聖保祿用以下的話來表達了這一點:「因為在我看來,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理伯書1:21)和「這話是確實的:如果我們與他同死,也必與他同生。」(弟茂德後書2:11)基督徒死亡的本質區別在於:通過聖洗,基督徒已經聖餐地「與基督同死」,以便過上新的生活。如果我們死於基督的恩典,那麼肉體的死亡就完成了這種「與基督同死」,從而完成了我們在祂的救贖行動中融入祂的生活。(教理1010)
教會鼓勵我們準備迎接死亡的一刻。在古老的諸聖禱文中,我們是這樣祈求:「上主,免我們於猝死」。在聖母經中,我們也祈求聖母:「在我們臨終時為我們祈禱」。我們也祈求聖若瑟的轉求、因為他是善終的主保。(教理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