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什麼?

愛情是什麼?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理解愛情。

如果我們想要找出愛的基督徒意義,那麼我們應該看看聖經,看看它告訴我們關於愛的內容。

讓我們先來看看宗徒和傳教者聖若望所說的話:

  1. 可愛的諸位,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天主;凡有愛的,都是生於天主,也認識天主;那不愛的,也不認識天主,因為天主是愛。(若望一書 4:7-8)
  2. 天主是愛,那存留在愛內的,就存留在天主內,天主也存留在他內。(若望一書 4:16)
  3. 父啊!你所賜給我的人,我願我在那裡,他們也同我在一起,使他們享見你所賜給我的光榮,因為你在創世之前,就愛了我。(若望福音17:24)

第一點:愛源於聖三:聖父,聖子,聖神,三位一體。甚至在宇宙製造之前,永恆的聖三,三位一體之間就有了愛。在創造世界之前,如果沒有聖父愛聖子和聖神;沒有聖子愛聖父和聖神;沒有聖神愛聖父和聖子 – 那麼,愛不會存在。

第二點:聖經對愛的理解就是愛是關於權威和服從,自我交付(犧牲)和服務。聖若望福音3:16最能表達這種對愛的理解: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

  • 聖子順服天父的旨意,直到死亡. 耶穌說:你們如果實行我所命令你們的,你們就是我的朋友。(若望福音15:14) 在聖三中有愛和權威,因為耶穌完全遵守了聖父的旨意。在革責瑪尼的莊園裏,耶穌祈禱:「我父!若是可能,就讓這杯離開我罷!但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願意的。」(瑪竇福音26:39) 如果我們要參與與天主的關係時,我們必須服從祂的權威 ; 我們該服從祂的誡命。
  • 耶穌為了救贖人類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說過: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若望福音13:35) 耶穌在最後晚餐時洗腳後,祂就給了他的門徒這條愛的誡命。耶穌在談論什麼樣的愛?他不是在談論性慾,慾望,貪婪或自私的愛。但顯然耶穌在談論犧牲和自我交付,服務和服從。

許多夫妻選擇格林多前書13章作為他們婚禮的讀經。這是聖保祿偉大的“愛情”章節:

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格林多前書13:4-7)

當我是孩子的時候,說話像孩子,看事像孩子,思想像孩子;幾時我一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我們現在是藉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的觀看了。我現在所認識的,只是局部的,那時我就要全認清了,如同我全被認清一樣。(格林多前書13:11-13)

這段經文不僅適用於期待結婚的夫妻;它適用於所有尋​​求愛和被愛的人。在大多數人際關係中,衝突突然出現,但正如聖保祿所說的話,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愛承載萬物,相信万物,盼望萬物,忍受萬物。真正相愛的人會在愛中成長。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就像孩子一樣愛著,但當我成為一個成人時,我放棄了幼稚的方式,在愛中成長,像個成人一樣愛著。